1.您应遵守香港个人的税法,以了解他们是否应在香港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您在香港付款,当您返回内地申报所得税时,应出示香港的纳税证明,并计算是否需要偿还。
3.如果您不在香港缴税,您将返回内地申报并缴税,税率与国内工资和薪金所得税税率相同。
户口在香港,而我在大陆工作。个人所得税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取。无论户籍在哪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获得的非中国居民户籍的收入均应缴纳个人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个人是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居民并且在中国不居住的人,或者没有居民并且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了少于183天的个人是非居民个人。来自中国的非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每月或每月从前款第1至4项获得收入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全面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对于企业收入,应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