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正常税法的规定,每月收入中包括加班费,绩效工资,补贴等,并全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则根据劳务收入计算个人税。
如果公司同意,则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10元。可以合理地避免税收。
呵呵,正如楼上所提到的,这要被纳入当月的工资中,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多缴税款从
的2011.1.1起,无论您的工资是9月还是8月,只要在9月支付,就会扣除3500元加四金
相比:
如果将平均表现分为5000个表现奖,则(1800 + 5000-500-3500)= 2800,则
超过1500元到4500元的部分,税率10%,快速计算扣除105,然后
(1800 + 5000-4000)* 0.1-105 = 175元,
175 * 3 = 525元,差很多
您的财务老师没有错。这只取决于人的个性。每个人都想受到欢迎,但必须灵活,\(^ o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获得一年期红利等的个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1.年度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年度经济利益和对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估,向其支付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根据考核情况,由实行年薪增幅的单位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年薪制度和绩效工资法。
其次,纳税人获得了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并分别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税金,而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征税方法缴纳预扣税:( 1)员工该月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少于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则年度一次性奖金应从“员工的月薪与薪金扣除和费用扣除之间的差额”按照上述方法确定适用的税率,并一次性计算全年一次性红利。(2)当月个人雇员每年领取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按照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扣除额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雇员的月薪及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适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所获得年度的员工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2.如果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全年的一次性奖金-雇员的月薪和薪金之间的差额扣除和费用扣除)×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3.在一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
4.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底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照本通知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执行。
五,员工除了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外,还获得各种头衔的奖金,例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高级奖,出勤奖等,所有这些都与根据税法,当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准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