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稿收入
审查收入
翻译收入
应付的个人所得税=(3000-800)* 20%= 440
应缴个人所得税总额= 6720 + 2400 + 440 = 9560元
稿件个人所得税缴纳公式:1.稿件收入不足4000元的,(稿件收入-800)×20%×(1-30%)
2.超过4,000元人民币:稿酬×(1-20%)×20%×(1-30%)
1:5000×(1-20%)×20%×(1-30%)
= 4000×14%= 560元
2:(3800-800)×20%×(1-30%)
= 3000×14%= 420元
需要支付两次,总计980元。
手稿的报酬按时间征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收20%。计算如下:
(1)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税收入=每人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人:
应税收入=每个收入-(1-20%)
稿件的报酬按20%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根据应付税款减少30%。
计算如下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税收入=每个收入(≤4000)-800每个收入(> 4000)×(1-20%)
如果薪酬收入每次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则费用将减少人民币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付款收入是指个人通过出版和出版书籍和报纸形式的作品而获得的收入。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在书籍,报纸和期刊上发表和出版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 “个人作品”包括我自己的作品和翻译作品。对稿件收取报酬的个人应对所收到的物品征税。
每个收入的确定如下:
1.每次个人以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并出版相同的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和其他作品)时,无论出版单位是否支付预先或单独或在印刷作品后的手稿为了偿还手稿,应将手稿收入合并一次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发表,发表或重新发表相同的作品并收到稿件的报酬,则从每个地方获得的收入或重印的收入应按部分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2.如果个人的相同作品在报纸和期刊上被序列化,则通过序列化获得的所有手稿的收入应合并一次,并应按照该税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在序列化之后再出版一本书以获得稿酬,或者在该书出版并序列化获得稿酬之后,应将其视为转载稿件和个人所得税。应当分别征收。
3.在提交人去世后,因手稿获得报酬的个人将根据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