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根据一般商品增值税征收的少量消费税,主要是调整产品结构,指导消费方向,确保国民收入。目前,仅征收11种产品,例如烟草,酒精和化妆品。从税收计算的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对生产,流通和劳务等多个环节中的商品的增加值或增加值征收的流转税。由消费者承担的额外价格税的实施仅在有附加值的情况下才征税,但不征税。然而,实际上,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难以准确地计算出商品的增加值或附加值。因此,我国也采用世界上普遍采用的减税方法,即根据商品或劳务销售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然后在购买商品或服务被扣除税,即进项税,差额是应支付的增值税部分。此计算方法反映了基于增值因素的税收计算的原始情况。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 +税率)=无税销售额无税销售额×销售率=税率=应纳税营业税正确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对其所得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种。营业税是流转税体系中的主要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