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在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招待费,应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上述第4至7条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八,企业提供的各项准备金不予扣除。9.投资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是独资企业。于年末进行最后结算时:将投资者建立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作为应税收入,以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计算全年营业收入的应纳税额,然后根据各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各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每个企业营业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和=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计算法计算的公司应纳税额的减额金额=应纳税额*该公司营业收入/每个单位的汇总公司营业收入企业应纳税额=企业应纳税额-企业预付的税款10。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用企业生产经营的自有资金,家庭成员和有关人员支付费用。无关的消费支出和财产支出,例如购置汽车和房屋,被视为企业向个人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并计入投资者的个人生产和经营收入。。11.对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也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计税率。十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的应税收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企业当年分配给投资者的收入和企业的保留收益(利润)。以上仅概述了个体所有者和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税收和其他企业之间的差异。公司高管会询问具体问题和表格的生成方式。
(二)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和章程,作为具有奖励或者奖励的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关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个人从教育储蓄中获得的利息,以及由个人决定的其他特殊储蓄存款或特殊储蓄资金存款财务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颁布的专门法律,对那些对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的人,一般不指其他补贴国务院批准,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税补贴和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院士免税额和院士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事件或原因而对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应按照以下规定代扣福利费:国家有关规定或用工会基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困难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7.养老金和救济金(指民政部门向个人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事人员的过境费和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和辞职费费用,退休金,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免于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的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州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不包括在个人的当前薪水中,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该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个人所得税应计算。个人收到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根据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的个体经营收入和劳务收入。 ,从事独立劳动的自雇人士获得认证
自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之日起,个人所得税可免税3年;但是,在第一年免税期届满后,县级以上的税务主管部门将逐年审查免税的主题和范围。豁免1至2年。
14.根据国税函发(1997)087号的规定,征地单位在征地过程中支付给土地承包方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不予赔偿。受害人依法获得的赔偿。
16.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补贴,非工资性工资的法律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税项的项目的收入自己的工资
免税:仅子女津贴;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津贴的补贴;育儿补贴;差旅津贴,伙食津贴(指财务部门如果某人在市区或郊区工作,无法工作或不能再上班吃饭,但确实需要外出就餐,则将根据实际的用餐次数支付实际的用餐费用。
17.根据财税字(1998)061号的规定,个人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8.根据国税发(1994)127号和财税字(1998)012号的规定,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奖品,捐赠彩票和体育彩票,并暂时免收社会福利金。一次超过一万元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规定,以下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各种非法和犯罪行为的报告和协调调查给予个人奖励;个人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程序和代扣费用;
个人使用的个人转让超过5年,并且唯一收入来自家庭生活;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由于工作需要而适当延长退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具有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学者),其在延长退休期内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被视为退休工资和退休工资,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20.根据《财税字》(1999)第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后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现有房屋的出售。根据购回房屋的价值,可以免征全部或部分的住房个人所得税
21.根据国税发〔1999〕125号的规定,科研机构(指根据中办办发〔1997〕326号的规定设立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审批机构。 ),高等教育机构(指全日制普通大学,包括大学
以及高等职业学校)以股份或资本比率及其他形式的股权形式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的正规雇员时需要)个人报酬,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2.根据(80)财税外字第196号规定,以下来自海外的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来自海外的华侨进入海外汇款以在中国养家糊口;从海外继承外汇结转;取回美国资金汇出的未冻结外汇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各项可能会在下列情况下减免个人所得税:批准。政府决定:
1.残疾人,寡妇和烈士的收入;
2.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丧偶者和烈士的收入仅限于劳动收入,
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薪金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业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报酬可以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