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后,按照规定缴纳利息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第3条第5款:“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利,股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第6条第6款规定:”利息,股息,股息对于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每个收入的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与此同时,第8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收入是纳税人,而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是扣缴义务人。“因此,这部分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支付利息时应预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