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的上市公司股利分红,按照上市公司股利的差别税收政策执行。10%和5%。
持有超过1年的股利免税,并适用于新三板。
我是新三届董事会的周老师,谢谢
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的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1.相关概念
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国家股票转让系统上公开上市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存货期限:指从个人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之日起到股票转让和交付之日的第二天之前的时间。
2.政策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上市公司股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1 )(财税〔2014〕48号)规定:
持有在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上市的公司的股票的个人,其持股期限在1个月(包括1个月)以内,其全部股息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期限为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暂时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50%;
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应纳税所得额应暂时减少25%。以上所得统一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表格】:个人所得税差别政策指示表
三。例子
假设A于2010年1月1日购买了100万股新的第三板股票X,则公司于2010年1月31日向每位股东支付了每股人民币0.01元的股息。然后:
如果A在2010年1月31日卖出股票,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 * 100 * 20%= 2000元
如果A在2010年12月31日卖出股票,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 * 100 * 50%* 20%= 10,000元
如果A在2011年12月31日卖出股票,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 * 100 * 25%* 20%= 0.05万总而言之,该政策的核心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长期持有小型和微型企业股票,并抑制短期投机活动。
参考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上市的公司的股利分配实行差别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