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个人工资和薪金所得的预扣和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请注意,税率表中有一列“快速计算扣除”。快速计算扣除是指为解决逐步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的一条数据。
个人所得税是在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使用快速计算扣除法计算的: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查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每月支出的5,000元,专项扣除额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后的余额。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纳税额是在每月转换后计算的,没有扣除其他扣除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首先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并缴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具体通知,规定执行5000元的“起点”。纳税人的实际工资和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工资性收入,统一扣减费用,每月5000元,应纳税额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
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的实际薪资,应根据税法修正案的规定执行费用扣除。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关于全面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的公告
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收益是指工资收入。劳务收入;汇票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个人收入: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