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资收入B劳务收入C偶然收入D利息收入
全部四个都被选中,利息收入只是暂时中止或仍待收取
无法从福利项目中免除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应被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中支付给单位雇员的每个人都有补贴和补贴;
(3)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不是暂时生活困难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