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如果上述兼职员工与您的公司有薪资和人事管理关系,则为您公司的工作获得的报酬属于应纳税的薪资收入类别;如果只是暂时解决特定问题如果您在公司工作,那么您获得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收入的应税类别。
因为大学生是兼职工作,所以他们的个人身份仍然是学生,而不是雇员(因为未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从兼职部门获得的报酬不属于工资薪金,而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报酬收入。根据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劳动报酬收入超过800元的,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这是税法中的一项法律规定,而不是该地方或该部门的规定。作为公民,您当然有义务依法纳税。
兼职收入通常是来自劳动报酬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服务报酬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x适用税率-0,应税收入=劳动报酬收入-800;
超过人民币4,000元的劳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所得x(1-20%)。
服务报酬收入的适用税率分为三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