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正常税法的规定,加班费,绩效工资,补贴等已计入当月收入额,并且全部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公司以外的人,则根据劳务收入计算个人税。
如果公司同意,则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并分配10元。可以合理避免税收。
咨询: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由公司销售部门承包和销售。销售部门的员工都是我们公司的正式员工。销售人员的薪水和相关费用全部由他们自己承担。我公司是根据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和返还资金而定的。发布销售佣金,销售代表团将统一接收销售代表团。公司将根据销售佣金扣除销售佣金的40%-60%,余额为预提税的20%,并按照“薪金和工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是否采用这种方式代扣个人所得税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该如何代扣?谢谢!
1996年,省和地方税务局规定了对销售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销售人员产生的所有销售费用均由个人负担,则应扣除40%-60%销售佣金,按征收适用的税率。适用的具体税率取决于个人收入额。因此,您的公司预扣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是正确的。
问:我们公司是一家广告代理公司,部分广告业务由公司的销售部门承担。销售部门的员工都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我们公司根据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和资金返还情况发出销售佣金;一些局外人承诺,我公司将根据业绩给予销售佣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这两种不同类型人员的销售佣金的计算方法是否相同?我需要缴纳营业税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非物质商品销售活动提供服务的个人所得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蔡瑞和[1997] 103号),启动国内企业非有形商品的销售,代理和其他服务活动,根据其销售,代理和其他服务活动的表现,个人从企业或其服务对象获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用收入。个人和非雇员应区别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待遇:1.员工税收待遇。员工提供无形商品销售,代理和其他服务活动,以使公司获得佣金,奖励和人工费等收入。无论采用哪种付款方式和付款方式,都应将雇员包括在雇员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执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非职工的税收待遇。非雇员雇员为公司提供非有形商品销售,代理和其他服务活动,例如佣金,奖励和人工费以及其他名义收入,无论收入计算方法和付款方式如何,都应将其包括在个人服务业。税收和劳务营业额的计算和征收,依照《中华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上述收入应在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后计入个人劳动报酬。计算并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其实施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将公司销售部门职工获得的销售佣金计入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无需缴纳营业税。从事广告业务的非职工取得的销售佣金,应当根据服务业从业人员计算并缴纳营业税;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后,根据劳务报酬所得计算销售佣金,并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