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没有必要。无需节省5亿。。嘿。。但。。请记住在年底申报个人所得税。。。注意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与银行的存款金额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存款是个人收入,则无论应申报多少,如果存款不是个人收入或已经纳税的收入,则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误解。税务局是税务局,而不是银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32号):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经批准国务院存款利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1999年10月31日之前产生的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的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按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包括10月9日)之后出生利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