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属于物业出租收入:
“注意”: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请注意顺序),应依次扣除个人出租财产获得的财产租赁收入以下费用:
1.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无论目的如何,营业税均按3%的税率减半),城市建设税(7%\ 5%\ 1%),财产税(4%),教育附加费(3%)
2.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如果一次不能扣除,可以在以后扣除)
3.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
优惠政策:个人以市场价格租用住房,税率为10%。
以个人名义租用植物所要支付的税费:
1,增值税,根据所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按5%的税率征收,租金中不包括增值税。
2.根据实际支付的增值税收取其他税费,包括:
(1)不同地区的城市建设和维护税有所不同:城市为7%,县乡为5%,乡镇为1%。
(2)教育费要加收3%。
(3)地方教育附加费,税率2%
3.物业税的税率为12%,是根据所获得的租金计算的,而租金仍不包括增值税。
4.个人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应税收入=租金税修复成本(限于800)-800(成本),或应税收入=(收入税修复成本)×(1-20%)
租金不包括增值税;税不包括增值税。
营改制后,房地产租赁税率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房地产租赁的一般纳税人(每年应交增值税500万元(含500万元))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征收率为3%。
附件1.“将营业税试点改为增值税的实施措施”:
第15条增值税税率:
(1)除本条第(2),(3)和(4)款的规定外,纳税人的税率为6%。
(2)以11%的税率提供运输,邮政服务,基本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出售房地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国内单位和个人实施的跨境应税行为的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除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否则增值税率为3%。
个人租赁住房需缴纳营业税(税率3%/ 2),城市建设税(税率1%或5%或7%),教育费(税率3%),地方教育费(税率1%) )财产税(税率4%),土地使用税(免税额),印花税(税率0.001)和个人所得税(税率10%)等。
当租金价格为2,000元人民币时,房客的月租税费包括:
(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 2,即2000×3%/ 2 = 30元;
(2)城镇建设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城市地区,税率为7%;在县乡镇,税率为5%;位置不在市区,县城或城镇,税率是1%;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不征收),按市区标准,即30×7%= 2.1元;
(3)教育附加费:营业税×3%(不征收外国和港澳台人员),即30×3%= 0.9元;
(4)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1%,即30×1%= 0.3元;
(5)物业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 80元;
(6)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 = 2元。以上(1)-(7)项的税费总额为:115.3元。
(8)个人所得税=(2000-115.3-800)×10%= 108.47元。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