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税法没有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救助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残疾人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的具体减少额已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降低残疾人,孤儿和烈士收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京财税[2006] 947号),县以上民政部门1.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有效证书的残疾人获得的以下收入,应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