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扣个人所得税: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预扣和付款:
借:应交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1.代扣代缴工资,借入:管理费,薪金借款:应支付的职工薪酬-工资2.支付薪金和税收减免,借贷:应付款,薪金借款:应交税额〜个人所得税贷方:银行存款[实际发行数字] 3.缴纳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额〜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付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当现金直接返还时
借:股票现金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当
退出工资时
借入:员工应付工资(应付)
贷款:应付税款和费用-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际数字)
首先,我认为您编译的条目有问题。正确的条目如下:
应计薪水的会计分录:
借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支付薪水后的会计分录:
借款:员工应付薪金总额
贷款: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其他应收款-应急基金(个人付款的一部分)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存款
用于社会保障的会计分录:
借款: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社会保险(由企业支付)
销售费用/行政费用-应急基金(企业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这样,个人所得税不需要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过渡,而是直接反映在“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主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