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收入项目扣除额为1600元。薪金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劳动有关的就业补偿。收购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发行,有价证券和实物。
因此,问题中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决于个人赚取的工资收入。
根据工资和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收入=所得收入免税的收入费用扣除额
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减免(所谓的“起点”)一般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执行国家标准1600元。目前,法定扣减额为800元,但各地执行情况有未经授权的增加情况,各地实际扣减额有所不同。
3。税率介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5%至45%之间。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更加复杂,因此可以使用适用的税率和快速的计算扣除将其转换为简化的算法。具体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可在税率表中找到: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0-500、5、0
500至2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000至20000、20、375
20 000-40 000,25,1375
40 000-60 000,30,3375
60 000-80 000,35,6375
80 000-100 000,40,10375
高于100000、45、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