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收入为纳税人,支付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是。
第8条对于个人所得税,应将收入作为纳税人,将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数额,工资或者薪金所得是在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况下,由纳税人处理。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全部代扣代缴申报。
第11条代扣代缴代理人应按代扣代缴的税款缴纳2%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