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所得税中,工资和薪金属于超额应计费用的九个等级,
即(应税收入-1600)*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在应税收入-1600之后的税率表中找到适用的税率,然后减去适用的快速计算扣除额。
答案是第一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按照本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法。
没有住所,没有在中国居住或没有住所并且在中国居住少于一年的个人,应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
(适用于薪金和薪金收入)
整个月的系列应税收入税率(%)
1少于500元5
2超过500元到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从每月收入中扣除2,000元的费用或者扣除额外的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平衡。)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征税的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如下:
1.第6条第1款修改如下:“工资和薪金收入,扣除1,600元成本后的月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与此同时,相应地修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的注释。
第8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收入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收入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则为工资。应以两个或多个获得,工资性收入或无代扣代缴税款,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部扣缴扣缴申报。 ”
该决定将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税的其他方面未修改。
新工资和工资收入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收入=所得收入免税的收入费用扣除额
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减免(所谓的“起点”)一般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执行国家标准1600元。目前,法定扣减额为800元,但各地执行情况有未经授权的增加情况,各地实际扣减额有所不同。
3。税率介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5%至45%之间。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更加复杂,因此可以使用适用的税率和快速的计算扣除将其转换为简化的算法。具体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可在税率表中找到: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0-500、5、0
500至2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000至20000、20、375
20 000-40 000,25,1375
40 000-60 000,30,3375
60 000-80 000,35,6375
80 000-100 000,40,10375
高于100000、45、15375
根据上述方法,自己计算。
以月薪3600元为例,假设您支付700元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扣除额1600元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 600-700-1 600 =1300元,请检查税率表以适用税率10%,快速计算扣除25元,因此应交个人所得税= 1300 * 10%-25 = 105元。您可以根据薪水单上的详细信息计算在特定月份应缴纳的特定税款。如有疑问,您可以向单位的财务部门寻求建议,我相信他们会为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