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要交个人所得税吗-预付卡业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提问时间:2020-05-03 00:38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3 00:38
最佳答案

关于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问题

(1)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当月“员工收据”和“企业实际付款”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将在下个月宣布,以免产生罚款和滞纳金。

(2)当您在年底(例如12月)累积并分配给员工300 * 12 = 3600时,这3600只能视为12月的应纳税收入,应在2010年1月申报。如果您想将前12个月的收入和每月12个月的收入描述为前12个月的收入,那么这很难理解,与您的付款不一致,因此前12个月已被宣布为错误(但是,实际上,您的情况不会造成重大后果,因为它仍然不会超过2000,但建议不要这样做)。

(3)在一般操作中,年底发放的奖金通常被视为“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并且使用更优惠的计算方法来计算税金(因为这种方法每年只允许一次)。当税务局检查账目时,发现在很接近的日期支付了两笔款项,其中大部分也被视为分拆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有罚款和滞纳金。

税法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计税和全年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 No 。9

假设在12月,除劳务外,您会收到两次付款,其税款如下:

(3600 + 5100)/ 12 = 725税收选择率是10%,快速计算扣除额是25

[(3600 + 5100)-(2000-1500)] * 10%-25 = 795

希望能帮助到你!

预付卡的涉税事项有变化,财务们注意到了吗

政策是这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改革和试点改革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的规定,预付卡的整个业务流程特殊发票意味着持卡人的购买金额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

1.购买预付卡的企业只能从卡销售商或支付机构获得普通发票,而不能获得特殊发票。该项目是“预付费卡销售和充值”。如果您购买了预付卡,则其后会出现“预付卡”与税收有关的问题。如果发行,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例如福利费和商务招待,是否预扣并缴纳税款(发给员工)作为一项福利费用,您需要预扣并缴税),是否涉及商业贿赂和其他问题;如果使用预付卡消费,并且无法获得特价票,则无法扣减进项税。

我们谨在此提醒您,“黄金税”的第三阶段是在线的,您可以知道哪个公司“随时”购买了预付卡!

2.持卡人消费后,卖方或特殊商人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意味着不能从进项税额中扣除持卡人的购买金额。

我该如何购物卡贷记?

1.购物卡帐户案例:

2016年12月31日,某公司在春节前购买了100张购物卡,每张面值5000元,金额50万元,并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12月份的

会计交易如下:

借款:其他管理费50万元{贷款}:银行存款50万元

提醒:上述帐户处理错误。

其次,购物卡信用风险:

1.首先,去年启动的“金税三相”系统将监视贵公司首次购买100张大额购物卡的情况。这有什么用途?大量突然和异常增加的成本很容易带来预警评估的风险!

2.其次,这笔费用实际上并未发生,有可能无法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

3.再次,如果使用所购买的购物卡来发放员工,则这是福利费,并且有扣缴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4.同时,如果将购买的购物卡用作礼物,则是一项商务娱乐费用,并且有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并且有商业贿赂,贿赂和接受的风险!

第三,购物卡已正确记入贷方:

1.公司购买卡时的会计分录

借款:其他应收款-1,170万张预付卡

贷款:117万银行存款

提醒:获取已发出的一般发票,产品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列为“无税”。

2.公司持有卡时的会计分录

借入: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根据实际支出列出帐户)

贷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提醒: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只能将其他可以证明业务开展的单据贷记入帐;

请参阅

预付卡哪些情况下可以税前扣除

预付卡是指发卡行通过特定的承运人和形式以赚钱为目的而发行的预付代金券,可用于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例如超市中的购物卡。只有当实际使用预付卡时,购卡者才能扣除税款吗?自从实施新的预付卡政策以来,许多人仍然存在一些误解。

可以根据商务招待扣除礼品客户

企业购买了预付卡,并将其作为社交娱乐费提供给客户。在公司所得税概念中,这种性质属于商业娱乐类别。购买预付卡时获得的发票和有关礼品的详细信息应以商务娱乐为基础。费用在税前扣除。

可以扣除一定的销售额,再扣除销售费用

企业购买预付卡,并在出售时以礼品形式将其出售给客户。例如,可以将一定数量的预付卡给予一定数量的销售额。此时,应使用购买预付卡时获得的发票和相关信息。礼品明细会在扣除营业税之前扣除。

可以从税前的员工福利中扣除

企业购买预付卡并将其作为假日福利发放给员工。这是集体福利性质。应根据购买预付卡时获得的发票和相关礼品明细从员工福利费中扣除。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用税前扣除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一些公司购买了自用的预付卡,应根据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根据实际用途在税前扣除预付卡。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发票从税前扣除,而应在实际消费前由相关单据扣除。

温馨提示:获得“非税发票”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没有文件显示只有在上一个链接中已缴纳增值税的发票才能用作税前扣除的证明。类似情况,例如销售免税产品,开具免税发票,购买者可以在税前扣除。更重要的是,预售卡仅在预售链接期间暂时不缴税,并且将来仍然会对实际的销售链接征税。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规定,在实际消费过程中不得取得发票,主要是为了避免反复获得发票税前扣除额的问题,但不允许税前扣除额。

在购买预付卡期间获得的“免税”发票可以确认企业的实际购买行为,并且可以在实际处置预付卡和其他材料时扣除税款。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改革试点征收管理的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购卡者和实际消费者只能获得全过程一次增值税对于普通发票,在购买卡时会获得带有“未发生销售的非应税项目”代码601“预付卡的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不允许再次获取增值税发票。在消费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