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模式和税率系统
其次,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单位
第三,调整费用扣除标准
第四,重新定义应税收入的范围
自2011年9月法律修订以来,个人所得税的税负,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已大大降低。工资性收入的工资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0元,工资性收入纳税人占职工人数的比例从28%降低到8%以下。此外,工资收入的第一税率已从5%降至3%,为世界最低。最高税率为45%。
从全球范围来看,此税率处于中等水平。可以考虑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更为可行和简单的方法是将工资的最高边际税率从目前的45%提高到50%。“工资收入人群中也有富人,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向年薪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美元的高管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没有错的。而且,这增加了高收入人群的税负不仅对社会有益公平也有利于实现扩大内需的政策目标。
1.现有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弊端
(1)税收模式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度
在分类税模式下,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收入,例如工资和薪金,劳动报酬和手稿收入,必须以不同的方式支付。尽管这种税收模式具有预提税,易于征收,能够在不同领域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优势,但它却揭示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更多缺陷。
1.当前税制中税点的设计不仅未能照顾到低收入人群,而且已成为避免税收的重要途径。
2.对于不同类型的收入,相同的收入不仅可以更改扣除额,而且可以通过更改获得收入的次数来调整适用的税率。扣除额和适用税率的变化将使纳税人们的税收负担发生了变化,导致越来越多的税收漏洞。
3.纳税期限的不同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在不同项目之间转移收入和逃避税收义务的机会。
4.当前的分类税模式无法有效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结构对经济的自动稳定作用。
在比较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管理成本和收益方面,当前分类所得税制度的征收效率也相对较低。
(2)不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抵扣是一种综合扣减方法,它结合了固定税率扣减和固定额扣减。但是,在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它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惯例,而且有悖于中国的实际情况。
1.费用减免标准的规定并未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各种负担,对净收入征税的特征也不是很明显。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差异很大。婚姻状况,子女的教育程度以及受抚养老人的数量都是影响家庭支出的重要因素。此外,随着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也将显示出巨大差异。显然,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真正按照纳税人的承受能力实施公平的税收原则。
2.费用减免的确定忽略了经济状况变化对个人纳税能力的影响。在通货膨胀时期,个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收入将相应增加,而现行的税收制度尚未实行费用减免的指数化。长期不变费用减免标准根本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状况。
(3)减税项目过多
中国是世界上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最多的国家之一,各种形式的税收减免政策既不规范也不完善。各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经验表明,优惠项目越少,纳税人越难逃税,简化了征管工作,使税务部门可以更有效地进行税收征管。力量,提高整体收集和管理能力。因此,大量的税收优惠项目的存在,不仅给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且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进一步增加也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4)税收征管不力
目前,除了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不完整之外,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征收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民对税收的认识不高付款,并且不能在税法中规定自己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和金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由于种种考虑,扣缴义务人有时可能看起来是不真实的,甚至是隐瞒的或未能举报的问题;税收代理机构-税收公司正处于建立和发展的阶段,税收代理机构的水平严重滞后于客观情况的需要;计算机在税务部门的应用仍然仅限于会计和统计领域,并且尚未形成税收收集和管理。为了依靠现代的征收管理手段,社会共税保护功能不强。税务部门的检查机构相对薄弱,特别是不可能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高收入人群进行特殊检查。这些征收和管理上的问题不利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有效运行,也制约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综上所述,中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一些缺陷和各种问题最终显示出税收职能的两个缺陷:
1.当前个人所得税的财务功能不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个人所得税的绝对和相对金额一直保持着快速的增长,其年增长率远高于税收和GDP。。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个人所得税的绝对金额及其在税收收入和GDP中的比重仍然很低。仅以1997年为例,个人所得税收入为259.93亿元,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为3.25%,在GDP中的比重为0.35%。在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的10%以上。例如,在亚洲国家,该比率的平均水平为12.7%,在非洲国家为11.4%。因此,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正常水平。而且,有学者指出,根据1997年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水平,根据国际正常统计法,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应占税收总额的10.07%,但目前还不到1/2。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功能仍然非常薄弱,征收的潜力仍然很大。人们也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是中国最有前途的税收类型的最重要原因。
2.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仍然存在严重缺陷。从功能的角度来看,由于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在收入分配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现象仍然很严重。有关资料表明,1995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45。基尼系数大于0.4表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不难看出,在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突出的情况下,有必要不断加大对居民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调整。目前,收入规模与个人所得税完善程度及其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不仅如此,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在经济稳定中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并且与所得税在稳定经济中的作用之间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因此,它是基于组织财政收入,振兴国家财政还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模式的需要。为了缩小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和保持经济稳定,需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其次,进一步完善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构想
(1)适当采用综合征税模式
从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演变的角度来看,英国和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通常经历了从分类到全面收集的发展过程。在某一年内收集所有收入后,将按规定的累进税率收集和计算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系统的各种弊端只能通过实施全面的税收模型来有效克服。此外,全面所得税模式的实施还可以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配合,例如人身保险,医疗保健和教育制度,这些改革有利于适当合理地扣除个人费用并提高居民的积极性。交税。当然,全面所得税制度的实施需要以发达的信息网络和全面可靠的信息为基础。随着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实施,纳税人的报告意识提高,计算机网络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税收征管和检查水平的提高完善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施将具有实际可能性。
(2)完善费用减免制度
在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时,费用的扣除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与其他税种相比,基于纯收入的税收是个人所得税的最重要特征。因此,有必要扣除必要的项目。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额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是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活成本,二是获得收入必须支付的相关费用。就前者而言,允许纳税人扣除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的目的是确保劳动力的再生产,而系统法规应取决于时间和地点。它因人而异。因此,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对支出的扣除额进行索引,并根据年度通货膨胀率和收入水平适当地调整扣除额,以保护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允许物价指数和生活水平要高。适当地提高了生活费的地区,使各地的费用各不相同;根据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年龄,健康状况,被抚养老人子女的数量逐步确定相应的扣除标准,并考虑各种社会改革个人支出差异。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近年来各学校的学费一直在增加。为了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接受儿童学校应当允许接受正规教育的纳税人扣除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费用,作为特殊项目。扣除为获得收入而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主要是扣除纳税人为获得收入所必需的支出。如果财产转让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可以按照实际费用扣除。
(3)减少税收优惠
(4)加强税收征管
完善的税收系统需要强大的征税和管理功能,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
1.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为此,有必要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对税法的宣传,咨询和培训,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提高全民尽早缴税的意识,以提供税收和税收优惠。依法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对于税务部门,应更加重视严格的税收管理。目前,堵塞和增加收入的潜力仍然很大。税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调查细化管理,减少和防止税收损失。
3.规范税务代理工作。全面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施要求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税务代理系统可以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在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有效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税务代理在中国仍是一个新尝试。国家税务部门应当监督和指导税务代理机构活动的正常开展,税务代理机构的行业管理机构也应当加强对工作代理机构的监督。在税务机关内部,有必要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募优秀人才,调整人员结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税收政策和具体措施将作相应调整。因此,税务人员应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并不断完善业务能力。
4.依靠计算机网络。税收征管工作应逐步实现专业化和现代化,通过计算机完成税收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征管,存储和销售编号,数据存储等工作,监控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全过程,并对个人进行分析。所得税税收来源和政策实施的变化。同时,将逐步实现与金融,银行,企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网,形成社会共税和税收保护网络。
5.加强税收审计。强大的税收审核系统是有效执行单个税收申报系统的关键。加强税收审计不仅是必要的,以使检验人员具备现代和高科技的审计方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以实现科学管理和有效运作的紧密结合,并不断提高审核的质量。目前,个人所得税审计的重点是证券公司等高收入者。房地产管理公司的管理阶层,外资企业的高薪经理以及文化市场的员工。发现的逃税者必须严格执行并严加惩处。对于严重的逃税案件,应广泛宣传并作为负面典型教科书报道,以增强其示范作用,以维护税法的尊严并增强税法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