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主管是正确的,但您不理解他的话。以上市公司的股利股息和非上市公司的股利股息计分的股利股利,以及上市公司的股利股息应缴纳5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 102号],从上市公司获得的分红应为暂时减少50%,以计入个人税收入金额按个人所得税的20%税率计算和征收。
至于您上传的表格,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您不了解,可以直接咨询管理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个人所得税政策区别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101号)第二条,上市公司在分配股息时持有个人股份上市公司在一年内(含一年)不临时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有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应当扣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在下个月的五个工作日内转让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的当月的法定报告期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付款。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上市公司股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如果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期限超过1年,则股息股利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某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持有期限少于1个月(包括1个月),则其全部股息股利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股权期限将在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暂时减少50%;以上所得统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2.上市公司将股利分配为股利时,该上市公司将在一年(含一年)内不对个人股份预扣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持有该股票应纳税额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计算,证券公司等证券托管机构应当将资金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提取并转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在下个月的5个工作日内转移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的当月的法定报告期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付款。
III。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股利差别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股利分红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相关业务事项上市公司股利”(税项[2012]85号)。
4.在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上市的公司,对股息的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有关业务事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利,股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中的若干问题(财税[2014] 48号)
五。此通知将于2015年9月8日生效。
一家上市公司将分配股息。股份登记日为2015年9月8日之后,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实施股利分配。自本公告执行之日起,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扩展数据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收项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收入(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按月应税收入计算税额。税率根据个人每月工资和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级别为45%,最低级别为3%,共7个级别。
2.第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营业收入。按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应税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性应税收入分为等级,最低为5%,和最高的1级是35%,共有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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