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讲课获得的收入已经在国外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返回中国后,您需要根据国内税法计算相关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如果国外支付的税款高于国内支付的税款,则无需纳税。
1.如果工资是由外国支付的,则个人所得税是在国外支付的。
2.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住所,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没有住所,没有住过或少于一年但从中国获得收入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国个人等。
扩展数据
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法律规范的总称,用于调整税收征管机构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在征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个人所得税管理。
2.英国是最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 1799年,英国开始尝试不同的税率来征收个人所得税。直到1874年,它才在英国成为固定税类型。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以及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同胞。
(1)援助国收到的发给我国的工资和生活津贴,用于为该国的免费援助服务于该国的建筑项目,无论是由我们还是由外国支付,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2)来中国接受教育的外国专家,应在中国服务期间支付工资和薪水,并为他们的住房,汽车使用和医疗提供免费的“三包”。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我们免费提供的住房,汽车使用和医疗服务均免税。
(4)来中国领取生活津贴和奖学金的外国学生不属于工资和薪金类别,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外国驻华人员由国外派遣单位支付,包括个人工资,公共支出(邮电费,办公费,广告费,商业交易所需的通讯费),生活津贴。可以明确划分上述收入的支出(住房支出,差旅支出),只能按照规定对工资和工资性收入的一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6万元的支出和特别扣除,特别额外扣除。其他法律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收入,是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月收入余额减去5,000元的费用后得出的;该金额是应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7条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的收入可以从已经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抵免额不应超过税收根据本法规定计算的人的国外收入的应税金额。
企业和个人按照州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且不计入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该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个人所得税应计算。个人收到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后,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