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函[2008] 9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行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提税率问题的通知》规定:
1.对于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的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国税发〔2004〕88号)。的数量预付2.5%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装卸费和运输费属于运输行业,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代表装卸费的个人所得税也应按发票金额的2.5%征收。
运输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是运输收入和运输行业纳税人获得的其他收入。
基本计算公式:应税收入=总收入-可扣除项目的金额,应税收入=应税收入×税率。
运输行业的企业所得税通常每季度预缴一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征收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030号):
如果使用应税所得税率来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收入率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税起征点定为3500元,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第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整个月应交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税的特定算法:
1.确定税率并快速计算扣除额
在上述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找到相应的税率和相应的快速计算扣除额
2.计算税额
税金=月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后)-3500元(税金起点)
3.计算税项
税款=应付税款*相应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