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的增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在涉及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股息时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参与上市公司个人所得税附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2011〕89号)。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南京浦东建设发展在对公司股权进行评估和增值后,该公司的自然人参加了苏宁环球有限公司的私人配售。其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