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申报税务机关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金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税法报告收入和清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在中国具有个人所得税责任的纳税人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应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
1.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
2.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领取工资的人;
3.从中国境外获得的收入;
4.无需扣缴义务人即可取得应税收入的人;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年收入超过12万元人民币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地点为:
1.如果在中国有单位或雇员,他们应向单位或雇员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如果在中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在职或受雇的单位,请选择申报单并将其固定在其中一个单位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
3.如果在中国没有受雇或受雇的单位,并且年收入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或向企业和机构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的收入,实际操作位置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宣布。
4.如果中国没有办公室或就业单位,并且年收入项目中没有生产或营业收入,则应向户口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如果在中国有户口登记,但户口所在地与中国的惯常居住地不一致,则选择申报单并将其固定在其中一个地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您在中国没有户口,则必须向中国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惯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居住地为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纳税人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赚取工资和薪金;从中国境外赚取收入的纳税人;获得应税收入且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纳税申报表这些位置是:
1.如果您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取工资,则应选择并定期向该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任何从中国境外获得的收入,均应向户口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如果在中国有户口登记,但户口所在地与中国的惯常居住地不一致,则选择申报单并将其固定在其中一个地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在中国没有户口,应向中国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3.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实际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如果独资或合伙投资人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则应在不同情况下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1)所有成立的企业均为个体所有人,并应向每个企业的实际经营和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如果成立的企业具有合伙性质,则应向惯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如果已建立的企业具有合伙性质,并且个人投资者的居住地通常与已建立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所在地不一致,则选择并确定负责该企业的税收。伙伴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位置代理商声明。
5.除上述情况外,纳税人应向获得收入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不允许纳税人随意更改纳税申报表的位置。如果他们由于特殊情况而更改了纳税申报表的位置,则必须向原始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作记录。
纳税人可以通过数据信息,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或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采用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法。年收入
的纳税人超过人民币120,000元的纳税人可以进行书面申报,也可以选择在线申报。需要补偿退税的纳税人暂时不具备在线申报的资格,需要去当地的税务申报大厅处理与税收相关的事宜。网上申报地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税务服务部门的个人自我申报口岸。具体申报方式,可以咨询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或登录成都市地税局网站下载《个人所得税自我申报系统使用指南》。
超过3500元的,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与个人因任用或受雇而获得的与任用或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应税对象。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四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开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商业,饮食业的生产,服务,维修等行业1.经营收入。
(2)个人在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获得营业执照并从事学校运营,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后获得的收入。
(3)其他从事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的收入,是指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收入。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所获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活动收入是指个人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活动以及转包和转包获得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的工资和薪金性质。按月收入。
4.劳动报酬收入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绘图,实验室,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起草,绘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服务。
5.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和报纸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在书籍,报纸和期刊上发表和出版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 “个人作品”包括我自己的作品和翻译作品。对稿件收取报酬的个人应对所收到的物品征税。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使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通过提供版权使用权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来自薪酬的收入。作者从公开拍卖(招标)其书面作品的正本或抄本所得的收入,应在特许权使用费项目中征税。
7.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权和权益的个人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利息是指个人存款利息(国家在2008年10月8日第二天宣布取消利息税),购入款项的利息以及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利,也称为股利,是指股东根据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从股票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股息,也称为公司(企业)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的利润,该公司或企业的利润要比根据应分配的股份分配的股息多。股份制企业以股份形式向股东分配股利和股利,即分配红股,其税额应根据所分配股份的面额计算。
利润租金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收益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将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自有财产转让给他人或单位的收入,包括房地产和动产的转让。属性收入。从个人股票交易中获得的收入不征税。
附带收入
其他的收入
除上述十个应税项目外,其他应纳税所得额由国务院财政决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至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其他应纳税所得额为:
个人所得税
(1)此人获得了由“中国科学院蔡冠申荣誉基金会”授予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
(2)个人获得银行部门支付的储备金,其利率超过了国家利率以及对冲和贴现率。
(3)由于雇主支付的保险费,个人获得的未付的免费优惠待遇收入。
(4)根据保险金额,保险公司以银行的相同存款利率,向在保险期内没有保险的人寿保险家庭支付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期。
(5)个人股东因证券公司邀请大帐户持有人在公司开设账户并向大公司支付部分交易交易费用而获得的个人回扣收入或交易费用返还收入帐户持有人。
(6)个人在年底总结,各种庆祝活动,商业交易和其他活动中,收购了一些单位和部门,以向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员发行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7)离职风险基金。
(8)个人为单位或其他人获得报酬提供担保。
个人取得的收入,如果难以划定应税收入项目,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