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白表格中填写“无”字样,并用公司的印章盖章,然后将其发送给当地税务局小方坊。或致电咨询。
问题的补充:请转到当地的地方税务局,应该在邮件中,在附件中找到。
无效。
浙地税发[2004] 1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旅行津贴和伙食补贴个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