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应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只有两个:
9.财产转让收入;十一,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是税法第9条,是指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第九段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可见不包括此问题中描述的免费捐赠的情况。
并且关于其他收入的相关规定没有提及接受捐赠者的资产作为税收事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捐赠资产无需在收款方意识到之前就征税,但在实际变现时不能从原始账面价值中扣除。
2.《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财产转让所得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