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者缴纳的税额更少,高收入者缴纳的税额更高。新政策使广大公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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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行者:Liren Analysis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由于对我国居民实行统一豁免而导致的不同地区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从东到西呈现明显的逐步分布。不同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费用不一样。如果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相同的免税额,则意味着免税额不能抵消高收入地区纳税人的实际支出,这相当于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免征征税后在收入水平地区的消费支出仍然有正余额,这相当于政府向这些地区的居民发放生活补贴。这样,由于实行统一的豁免,将导致不同地区的收入和财产居民不公平。
第二是税收制度所产生的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
第三是高收入者与普通居民之间由于税收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公平。
尽管在区分工资和薪金支出的标准扣除额方面存在实际困难,但是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改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收入类型不同而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建立税务警察和税务法院以及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重点检查,可以逐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控,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并促进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征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以及人民的显着改善和改善,的生活水平,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用越重要,市场经济可以有效地提高效率,但不能考虑公平性。因此,政府应适当利用经济杠杆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再分配过程进行调整。个人所得税作为具有监管职能的金融工具,应承担这一重要任务。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种应税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将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经济手段的有力工具。自1799年以来,个人所得税由英国发起。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完善,它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组织财政收入,规范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它已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要税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晚征收的。自1980年以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调节税暂行条例》和《城市工商家庭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个人收入。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发展迅速。税收基本呈指数增长:1985年突破1亿元,1993年达到46.82亿元。1994年,上述三种税种在税制改革中合并,并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税费改革后,1995年达到145.91亿元,2003年达到1411.78亿元。自1999年10月1日起,对居民的储蓄利息征收利息所得税。迄今为止,个人所得税已进入中国成千上万户家庭,这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利益,并引起了理论界和大多数人的广泛关注。
自19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增加,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也显着增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逐年快速增长。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税收中的比重也逐渐提高。在全国许多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地方税,并已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例如,在北京,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地方工商税中的第二大税。据统计,北京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近五年来,个人所得税每年平均增长49%,约占土地税的20%。从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变化来看,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种税收类别中增长最快的税收。自1993年以来,年均增长40%。 1998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是1993年的7次。1994年,全国所得税72.67亿元,比上年增长55.28%,占全部税收的1.41%。1995年,全国税收收入131.39亿元,比上年增长80.8%,占各项税收的2.2%。 1996年,全国税收总额193.06亿元,比上年增长46.95%,占各项税收的2.8%。1997年,全国税收总额为259.55亿元,比上年增长34.44%,占各项税收的3.2%。 1998年,全国税收总额338.58亿元,比上年增长30.45%,占各项税收的3.7%。1999年,全国税收收入414.3亿元,占各项税收的3.9%。 2000年,全国税收收入约660亿元,占各项税收收入的5.21%,其中银行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149亿元。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税制中最有活力,最增税的税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个人所得税将保持其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快速发展背后的问题。
1.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
(1)由表格1的单独所得税系统引起的不公平问题
2是对现行税制的简单推论,未能反映税收公平原则。费用扣除标准确定税基。提高费用减免标准将减少税基,但是合理的费用减免标准是实现公平税负的有力保证。扣除费用有两个主要标准:首先,为获得收入而必须支付的相关费用,其次是维持简单的劳动和家庭生活再生产的“生活费用”。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不仅包括上述费用,还包括a养费,救济金等。但是,中国在费用减免方面忽略了这些问题,将收入支付的费用与“生活费”混为一谈,因此在具体扣除项目的规定上缺乏科学的理论基础。此外,中国的成本扣除标准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也没有考虑个人的婚姻状况,家庭总体收支状况,子女数量和number养费。未能跟上住房,医疗,养老金,教育和其他制度的改革。
(2)不合理的税收结构,导致不公平的税收负担
1。税率设置不够科学,不同收入类别的税率协调不够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类别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其中,工资及工资性收入适应5%-45%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采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薪酬草案的所得税率为20%,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劳务所得税税率为20%,不再收收征税,扣除标准不同,不实行两次征税的方法主要缺点:
工资和薪金的过度累进税率太宽泛,大多数边际税率都不适用。特别是,实际上很少使用最高税率45%,实际上是无用的。边际税率过高,不仅抑制了人们的劳动热情,导致劳动效率下降,而且激发了逃税动机,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损失。同时,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显然对资本利得征收轻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