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4年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收入”应以包括房地产在内的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收款方法是:1.考试收款:如果纳税人可以提供房屋原值的发票和其他费用,则个人所得税=(应税价格-原始价契税相关税费) -合理的费用)×20%
2.批准的收款: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房屋原价的发票和其他费用,则个人所得税=应税价格×1%
二手房转让按当地税收指导价收取,由当地税务部门按以下比例支付:
低于90水平,契税为1%,高于90水平,契税为1.5%;
的增值税约为4.76%,经过2年的认证,可以减免。
可扣除1年的个人所得税(经认证为5年并且是房主的唯一房屋);
以上是第一个套件。第二套房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契税仍为1%,扣除税为90%以上2%。其他都一样;对于三间及以上套房,契税为3%。
代理费一般为1%左右,计量费一般为每等级4元。
1。已支付住宅装修费用。纳税人可以提供统一的税款发票以支付装修费用,并在发票上列出付款人的名称以及将要转让的财产的所有人。扣除额应符合以下规则:购置公共住房,经济适用房:扣除额上限为房屋原始价值的15%;产品房和其他住所:扣除上限较高,为房屋原价的10%。
纳税人最初购置的房屋是装饰房,也就是说,如果合同规定该房间的价格包括装饰费(铺地板,配有卫生洁具,厨具等),装饰费不得再次扣除。
2。已支付的住宅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抵押贷款购房的,应当在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中扣除实际支付给借款银行的房屋贷款利息。
3。根据有关规定和惯例缴纳的纳税人手续费和公证费,应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有用确认书予以抵扣。
国税发[2007] 33号书第5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在计入因住宅转让而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收入:
1。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证明不是有用的发票;
2。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所有人或财产共同拥有人的姓名不符;
3。发票由建材市场和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未附购买产品清单。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卖方支付,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1.财产证明书已有5年历史,并且以卖方的丈夫和妻子名义持有的唯一一套财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的丈夫和妻子不是唯一的房地产,或者房地产证的年龄不超过5年。如果房屋的原始价值无法计算,则支付1%;差异可以根据(最后购买价格发票金额-当前销售价格发票金额)×税率20%;
二手商店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差额支付的,计算公式为:(最后一次购买价格的发票金额-当前销售价格的发票金额)×税率20%;
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根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如下:
1.契税:(通常由买方支付,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1.买方应为90平方米以下的物业支付1.0%的费用;
2.买方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支付1.5%的费用;
3.买方应为两组面积为90平方米或以上的物业支付2%的费用;
2.增值税:(通常由卖方支付,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1.房地产证书过期后的两年内免征增值税;
2.房产证少于2年的住宅,应按5.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3.其他费用相对较小:
交易费用:6元/平方×房屋平方(交易双方承担50%);
房地产证书费用:一张证书80元;每张证书20元(买方);
评估费:评估总价值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由买方支付);
抵押费用:100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需由买方支付);
购买凭证:20元,通常为3份(买方);{@}公证的收费标准:300元(如果您自己无法负担,则需要为此业务付费)。
土地增值税:(通常由卖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1.普通居民免税;
2.非普通居民的3年内:房屋总交易量×0.5%,3年至5年:房屋总交易量×0.25%,5年以上:豁免
营业税:支付商店之间的差额,计算公式为:(最后一次购买价格-现在的销售价格)*税率5.55%;
契税:购买车库和非普通房屋(商业房屋)的买方应支付3.0%;
土地转让费:
1.住房改革
1.土地性质无需支付土地转让费
2.房屋土地的性质为分配,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为:房屋评估价的1%。
第二,经济适用房
1.房地产证书的期限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
2.房地产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以上,土地转让费应按房屋评估价的5%支付。
第三,商品房
1.商业房屋用地的性质是出售的,不需要支付土地转让费。
2.土地的性质是要支付的土地评估价的40%(转让出售的商品房也需要缴纳土地评估价的3%的土地契税,新土地证费为120元)。
4.其他
在卖方的名义下有两套福利院(合适的房屋和住房改革房屋都属于福利院)。如果出售两栋房屋中的一栋,则如果分配了两个财产,则应支付土地转让费的40%本质是无转移的,一组转移,一个正常转移。(两套经济适用房不能转让)
1.根据房价的1%继承
2.礼物是房费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