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布了相关通知。除了营业税,房地产税,印花税和其他税费以外,房屋租金收入必须按一定的租金收入预征。
因此,无论您的年租金达到560,000、56,000还是5,600元,都必须计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六条第6款规定:“个人转让已用于超过五年,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途从房屋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个人销售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78号)第四条,第四条:…对于已经超过5年的使用权转让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收入的个人,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分拆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
1.出租房屋的人获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应税收入,应根据“财产租赁收入”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付款凭证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分租收入中扣除从获得分租收入的个人所支付的租金。
因此,应根据“物业租赁收入”项目计算个人从出租房屋中获得的租金收入,并将其作为个人所得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