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赔额包括工资和薪金,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经营收入,财产租赁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财产转让收入
不可扣除的股息收入,附带收入,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仅列出了全部扣除额,但不允许其他扣除额。
1.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税前收入中完全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构向红十字会捐赠的款项。
2.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税前收入中完全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的个人捐款。
3.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税前收入中完全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公益青少年场所(包括新建筑)提供的个人捐款。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的,当年可以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
4.部分抵扣是:个人将收入捐赠给中国的社会教育组织和国家机关,用于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的地区。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30%,超额部分则不能扣除。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收入相关的合理,实际支出,包括费用,支出,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1)六种税和一种费用:已经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和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不包含在税金计算中。计算时不能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3)如果从管理费中扣除了企业缴纳的财产税,车辆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则不再作为营业税单独扣除。
温馨提示:企业产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允许扣除不超过下列计算限额的部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包括数字,下同)后,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当年总保费收入扣除退保费等计算出余额的10%的限制。
②其他企业: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所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商和代表等)。 )。
扩展数据
在重新开具发票和其他外部文件的过程中,企业由于特殊原因(例如取消,取消,另一方合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确认为受托人)而无法重新发行或交换发票。税务机关的异常家庭。对于其他外部文件,可以使用以下材料确认支出的真实性,并允许在税前扣除支出:
(1)不能重新发行,不能交换发票或其他外部证明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如工商取消,代理撤销,异常营业户的加入,破产公告等);
(2)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3)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证明;
(5)进出仓库的内部货物证明;
(6)企业会计记录和其他材料。
公司所得税法定扣除是确定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损失和可扣除的项目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和经营商品以及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直接消费和各种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亏损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另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企业所得税的法定扣除项目还规定了一些根据税收规定需要调整的抵扣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扣除利息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应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纳税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同一时期同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2)扣除应税工资。该条例规定,应根据事实扣除企业合理的工资和薪金,这意味着取消已经经营多年的内资企业的纳税制度,减轻国内负担。减资企业。但是,允许扣除的工资和薪金必须是“合理的”,显然不合理的工资和薪金是不可扣除的。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细则》相匹配的《工资减免管理办法》来澄清“合理性”。
(3)在员工福利,工会资金和员工教育资金方面,实施条例继续保持以前的扣除标准(提款率分别为2%,14%和1.5%),但将“总金额”调整为“总薪水和薪水”,并相应增加扣除额。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教育的投入,本条例的执行规定,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职工教育支出应为:扣除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扣除结转额。
(4)扣除捐款。纳税人的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可以在应税收入的3%之内扣除。超过3%的部分不得扣除。
(5)扣除商务娱乐。商务娱乐是指纳税人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社会娱乐支出。税法规定,纳税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活动,应当由纳税人提供准确的记录或者证明文件,并在下列限度内扣除: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不含1500万元)。 )元),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的3‰;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元)万元),但不超过一亿元,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的,不超过本部分营业收入的1‰。营业收入是指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纳税人获得的各种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对于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收商业娱乐费的依据是销售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6)扣除员工退休金和失业保险金。在省级税务机关批准的周转率和基数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7)扣除残疾人的安全基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纳税人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的残疾保护基金。
(8)扣除财产和运输保险费。纳税人支付的财产。在计算税收时可以扣除运输保险费。但是,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非补偿性利益,应当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9)扣除固定资产租赁费。经营租赁租用的固定资产的纳税人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但应支付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以在付款时直接扣除。
(10)冲减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和商品降价准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和坏账准备。提取的标准将根据财务系统暂时实施。纳税人提取的降价准备金可以在计税时扣除。
(11)扣除固定资产转移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是指转让或出售固定资产时发生的清算费用等支出。纳税人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固定资产的转让。
(12)扣除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损失,损坏和报废的净损失。纳税人应提供有关固定资产损失,损坏或报废的纳税人净损失的清单和清单信息,并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扣除。这里提到的净亏损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可变收益。纳税人应提供库存信息,流动资产的库存损失,损害和报废净损失的清单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在税前扣除。
(13)扣除总公司的管理费。纳税人向总公司支付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以说明管理费的征收范围,限额,依据和方法,并经审查扣除。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14)从政府债券中扣除利息收入。纳税人购买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5)扣除其他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以外,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税,流转税,这些收入可能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余应纳入合并范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
(16)扣除损失补偿。纳税人的年度损失可以由下一年的收入弥补。如果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则可以每年继续弥补,但最高不得超过5年。
[编辑本段]公司所得税不可抵扣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资本支出。指纳税人的购置,固定资产建设和外国投资支出。企业的资本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而应通过折旧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指纳税人用于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种费用。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转移,不直接扣除,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在转为重大损失之前,不得扣除税项。
(4)对非法经营和没收财产的罚款。纳税人违反州法律。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不予扣除。
(5)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违反国家税收规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机关的罚款以及上述以外的各种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事故中有偿的部分。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的纳税人不得从保险公司扣除税款。
(7)超出国家允许扣除额的慈善捐款和救济捐款,以及非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纳税人用于非公共福利,救济捐款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款。不允许扣除。
(8)各种赞助支出。
(9)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