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与苹果之间相互协作与竞争的微妙关系在人类历史上也很奇怪。实际上,在快速消费品领域,我们很难找到这样一个话题性的“无与伦比的双重傲慢”。
,在2014年之前,业界将相信三星和苹果将继续保持这种可恶的关系,并共同统治智能手机产业500年。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三星一直处在困境中并被击败。当苹果首席执行官高兴地宣布自己喜欢男人时,李建熙爷爷只能住在医院里。尽管iPhone 6很难找到,但Galaxy被嘲笑为“一直在模仿,从未超越”,占30%令人沮丧的Galaxy用户中,iPhone只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对三星股价下跌的更理性描述来自冰冷的财务报告。最新的财务报告显示,第三季度的利润仅为4.22万亿韩元,同比下降了48.8%;在三个主要业务类别中,下降幅度最大。惨淡的是移动业务,收入仅为23.52万亿韩元,同比下降15%。更令人担忧的是,三星今年的节奏一直在下降。第一,第二季度移动终端没有亮点,甚至失去了中国第一家手机销售商的宝座。简而言之,三星不仅在2014年输给了苹果,而且还让国内手机制造商付出了点头绪。
终端业务屡屡失败,这很可悲,但离三星品牌的终结还很遥远,充其量只是一场“繁荣世界的小危机”。与诺基亚,摩托罗拉或黑莓相比,三星在整个产业链中拥有可怕的优势。实际上,作者一直认为,智能终端对三星来说有点“玩票”。他们的芯片,电池和显示业务是他们的真正基础,足以应付任何困难。它也是“富士康”的本地版本,可以很好地替代其他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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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方法的案例分析
这家美国Ishiya跨国公司已在避税天堂百慕大设立了Imei子公司。Isia Company向英国出售了一批商品,销售收入为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为800万美元,美国所得税率为30%。Isia Corporation将这次交易的收入转移到百慕大公司的帐户中。由于百慕大没有所得税,因此该收入无需缴税。
根据正常交易的原则,该公司在美国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
(2000万至800万)×30%= 360(万元)
但是,Yisiya公司没有通过“虚拟避税天堂业务”在公司的美国帐户上显示此交易。尽管位于百慕大的Imei子公司有收入,但无需纳税。如果Imei子公司使用该账面收益进行投资,则该收益也可以免征资本所得税;如果Imei子公司将此收入捐赠给其他公司和企业,它也可以支付赠与税。这是避税天堂的好处。
[案例284]
美国Mantefu公司在中国和日本设有两个分支机构:金刚公司和清逸公司。美国,中国和日本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和30%。美国允许采用逐个国家的抵免法进行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与美国税率同时计算的收入金额。假设今年曼特夫公司在美国实现应税收入2400万元;金刚公司在中国的应税收入为500万元人民币;日本青衣公司亏损100万元。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曼特夫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出售给青衣公司的材料的价格,使青衣公司在日本的应税收入从0变为100万元。
让我们分析一下公司整体税收负担的变化。
1。正常交易条件下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已在中国缴纳了所得税:500万×30%
=人民币150万元
在美国的信用额度:500万×35%= 175万实际税收抵免额为150万元。
(2)青衣支行已缴纳所得税,在美国的信用额度为0。
(3)Mantefu公司的总信用额:150万元+ 0 = 150万元。
(4)Mantefu Corporation的已付美国所得税金额:
(2400万+ 500万)×35%150万= 865万
2。交易异常时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在中国已缴税:300万×30%= 90万元
金刚分行在美国的信用额度:300万×35%= 105万元,
90万元<105万元,信贷额度为90万元。
(2)青衣支行在日本已缴税:100万×30%= 30万元
青衣在美国的信用额度:100万×35%= 350,000元,
300,000 <350,000元,信用额度为300,000元。
(3)Mantefu Corporation在美国的总信用额:900,000 + 300,000
= 120万元
(4)由于曼特夫公司降低了对青衣公司的材料销售价格,曼特夫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至2200万元人民币(即2400万元人民币至200万元人民币)。Mantefu Corporation缴纳美国所得税
=(2400万+ 300万+ 100万)×30%-120万
= 8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