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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A和B是公司A的股东。如果企业A和B达成协议,则A将首先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从公司A撤回投资的32%,即减少人民币500万元,以及从公司A获得1400赔偿1万元,然后C公司与A公司签署增资协议,规定C将投资1400万元,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32%,尽管上述股权变更的两种最终形式是一样,但是税收处理方法是非常不一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企业A因撤资而收回的补偿收入1400万元,其中160万元(初始投资500×32%)。是投资回收,未支付公司所得税;甲公司按32%的撤资比例应享有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2900 + 600)×32%= 1120(万元),应确认为股利收入,可以按规定予以免税公司所得税;其余的1400-160-1120 = 120(万元),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0×25%= 30(万元),且出资额为C除增资外还应缴纳印花税,不涉及其他税收问题。可以看出,甲公司通过将“股权转让”改为“先提取资本后增加资本”,节省了税款310-30 = 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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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公司想引进投资者,通常采用股权转让和增资两种形式。有时,公司会同时使用两种方法,这里有一个先后顺序的安排,许多公司会先采用股权转让然后增资的方法,那么股权转让和增资后的考虑是什么?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有何区别?请在下面查看本文的相关内容。
1.股权转让后增加资本的考虑是什么?
如果先进行增资,则增资可能是溢价增长。所有股东享有形成的资本盈余。对于不参与增资的股东,增值被变现然后转移,高于没有增值的价格。
首先进行股权转让和增资,为防止上述现象,请首先清理股权结构。
2.股权转让和增资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引入投资者的常见方式有两种:股权转让和增资。
1.第一种方法要求子公司的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并且投资者支付相应的股份转让价格以获得子公司的股东资格。如果子公司的股东是不涉及税收问题的公司。(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则要缴纳个人税。)股权转让款项属于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股东增加,原始股东权益减少。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变。
2.第二种方法是通过投资者的投资来增加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投资者投资存在平价或溢价投资的问题。平价与原始股东的权益价值相同,溢价高于原始股东的权益价值。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如果原始股东以1元的价格购买一股股票,那么投资者必须高于1元,例如2元才能购买一股。超额溢价用作子公司的资本公积。投资者的投资属于子公司的权利。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
从以上可以看出,尽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结果使投资者成为子公司的股东并享有股东的权利,但投资者的投资基金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目的。股东获得,增资保留在被投资公司中。
3.股权转让和增资后,增税是否合理?
1.投资于非货币资产以增加其资本的个人无法合理地避税。
根据《关于与个人非货币资产投资有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投资于非货币资产的个人应在评估后以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资产转移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扣除资产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股东还必须缴纳非货币性缴税。
2.如果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利润转换为股本,则不可避免地要缴税。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4)被投资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且个人股东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通过转换金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定新转换后股本的原始价值; ”
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的个人也必须缴税。
综上所述,尽管股权转让,增资和扩股都是公司引进投资者的两种方式,但这两者仍然有很大的不同。股权转让不会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而增资和增股公司注资。通过采用增资前的股权转让方式,可以优化股权制度,防止溢价的发生。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公司仍需支付所涉及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