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犯罪的犯罪行为]纳税人拖欠应付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阻碍了税务机关追回欠款,且金额超过一万元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单独强加;处以所欠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逃税金额超过1000万,这是一个巨大的数目,最高刑期为监禁7年。
刑法第201条【逃税罪行】纳税人使用欺骗或隐瞒来提供虚假或不报告的纳税申报表,逃避了大笔税款的支付,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的扣缴义务人应采取前款所列的措施,不得支付或少付所扣缴或征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前两次行为已经执行了多次,而尚未处理,则应根据累计金额进行计算。
在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回通知,补缴应付税款,支付滞纳金并受到行政处罚后,第一款的行为将不予执行负刑事责任;除刑事处罚或由税务机关给予两种以上行政处罚外。
节税,避税和逃税是纳税的主要对象-纳税人希望努力以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不纳税或少缴税。因此,主体都是纳税人,主体是纳税。方法是各种减税对象,减少税收计算依据,避免沉重负担,降低税率,摆脱纳税人的概念,从纳税人到非纳税人,从无限义务到税收承担有限责任的纳税人依靠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利用税收征管的灵活性,利用税法漏洞,转让利润和使产权脱钩。三者的共同点如下:①同一主题,均由纳税人负责; ②相同的目的,所有纳税人都希望减少其纳税义务,以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 ②全部都在同一笔税中在征管环境和税收监管环境相同的情况下; ④这三个经常可以相互转换,有时界限是未知的,不仅在现实中很难区分节税和避税,而且还很难区分逃税和避税。 ⑥不同国家有同一经济活动的内容有不同的标准。在一个国家/地区节省税款是合法的,而在另一个国家/地区则可能属于非非法避税行为。
1.不同的性质
1.节省税款的性质:节省税款活动符合法律意识,符合税法的初衷。它不仅不影响税法的地位,而且会加强税法的地位。
2.避税的性质:避税是规避税收义务的一种非非法手段,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它与逃税一样危险,危害国家税法。直接后果是,这将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结果是税收制度中的不公平和社会腐败。
3.逃税的性质:在正常情况下,它不构成犯罪,而严重构成逃税罪,而未偿还手段可以构成抗税罪。
其次,适用对象不同
1.节税的适用对象:所有纳税人。
2.避税的适用对象:适用于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的企业和个人。
3.逃税的适用对象:国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扩展配置文件:
节税的特点
1.遵守税收政策和法规
节税是在法律条件下进行的,是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比较分析后的最佳选择。
2.符合政策和立法意图
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税法固有的优惠政策,以通过节税来享受其利益。结果就是税收法中优惠政策的立法意图。载体。
3.需要计划
节税要求纳税人充分了解当前的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并结合公司的全面融资,投资和业务运营,以进行合理的法律规划。没有计划就无法节省税款。
4.各种表达方式
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税法和会计制度不同,因此世界各国的减税行为也不同。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地区和行业之间的税收政策之间的差异越大,纳税人可以使用的选择就越多,节税形式也就越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