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避税,税收协定避税案例

提问时间:2020-04-19 18:31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19 18:31
最佳答案

谁能提供一些跨国公司避税的真实案例?

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

具体案例分析是了解税收协定的最佳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总局正确处理税收协定违法案件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6号)。 )。我们将从这个案例开始,分析避税和受益所有人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的协定范本

当前,世界上两个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避免对收入和财产双重征税的范本协定》,即《经合组织范本协定》。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避免双重征税示范协定》或《联合国示范协定》是两个国际组织制定并颁布的示范文本,以协调和指导各国签署双边税收协定或多边税收协定。在签署协议的活动中,各国不仅参照两种税收协定模型的结构和内容缔结了各自的税收协定,而且还遵循了大多数税收法规中这两种协定模型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要求。

国际税收协定模型的主要功能是建立供各国签署共同税收协定的规范样本,以确保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的签署程序的标准化和内容的标准化,以及解决国家间税收协定的谈判签署中遇到的一些技术难题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并为各国解决税收协定谈判和签署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供了协调一致的意见和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模式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标准化。这种标准化主要体现在格式规范和内容规范等方面。第二是内容灵活性。国家税收协定模型的范围适用于所有国家,其内容应灵活。应当规定和列出一般性和原则性规定。具体的相关内容应由谈判国自己明确定义。

“ OECD协定范本”和“ UN协定范本”的内容:

总体而言,这两个模板的结构大致相似,分别带有开场单词(协议名称和协议序言),协议条款和结束语。根据协议的条款,这两个模型分为七个章节,各章节的标题相同,但具体条款有所不同。 “经合组织协议模型”中有30篇文章,在“联合国协议模型”中有29篇文章。这两个示范协议的条款每一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协议范围。其中包括两个,表示协议适用的纳税人和税收范围。

第2章,定义。包括三个。

第三章,所得税。包括16条在内,分别确定各种收入的税收权。

第四章,财产税。这两个模板只有一个,即财产征税各方之间的管辖权划分。

第五章是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两种模式均包含一条条款,指出合同双方已相互征税。为了避免双重征税,他们可以选择免税方法和信用方法,并说明如何使用这两种方法。

第六章,特殊规定。“经合组织示范协议”包括5条,而“联合国协议示范”包括6条。

第七章,最后条款。它与协议的生效和终止有关。

“经合组织示范协定”与“联合国协定示范”之间的区别:

首先,整体标题有所不同

“经合组织示范协定”的总称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收入和财产双重征税的示范协定”,主要用于指导经合组织成员国签署相互税收协定;《联合国协定范本》的总称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双重征税范本协定》,主要指导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处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

其次,协议范围的差异

在适用税项方面,“经合组织示范协议”更确定财产税是否适用于该协议;而“联合国协议模型”则采用了灵活的方法。

第三,对常设机构的理解有所不同

就常设机构的规模而言,这两种模式有所不同。《联合国示范协定》的范围规定了更大的范围,例如缩短一国一些机构的运作时间,扩大某些活动的范围。

第四,营业利润征税的差异

除了两家机构是否对永久性机构的营业利润使用“引力原则”之间的差异外,它们在计算法人应税利润中各种费用的扣除额方面也存在差异。“联合国协议范本”规定了特许权使用费,手续费和常设机构由于使用专利或其他权利而支付的某些利息,并且不得从利润总额中扣除,因此也不会考虑这些收入。此外,《经合组织示范协定》对常设机构为企业购买商品或商品而获得的利润是否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持消极态度,而《联合国协定模型》则认为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关于预扣税率限制的差异

第六,关于独立个人劳务收入的税收之间的区别

第七,关于信息交换方面的差异

这两个模板的信息交换范围不同。《联合国示范协定》强调,双方应交换信息以防止欺诈和逃税,并指出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适当的条件,方法和技术,以进行信息交换,包括适当交换信息。有关逃税的信息。《经合组织示范协定》没有强调这一点。

求经济税收案例分析

此案涉及三方:美国ABC卫星公司,一家电视台及其税务机关。

电视台与ABC卫星公司签署了“数字压缩电视全时卫星传输服务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至2006年6月30日。1997年10月19日,两党修改了《协议》的某些条款并签署了《修正案》。根据协议和修正案,ABC卫星公司向电视台提供了全职,定期,不可转让(除(优先级是独立确定的)压缩数字视频服务,提供27MHz带宽以及包括地面设备在内的相关功率转发器。ABC仅发送电视台的电视信号。电视台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允许中国省级以上的广播电视台使用未使用的零件。经美国广播公司事先许可。电视台还可以允许非中国合法广播公司使用其未使用的部分来发送电视信号。

协议还提供:A.电视台支付季度服务费和设备费; B.保证金(用于支付服务期前三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 C。确保电视台向ABC支付服务费和设备费。电视台将在146年5月3日向ABC支付近200万美元的4英寸订金。保证金将在协议的最终服务费到期时使用。签订

协议后,电视台根据合同向ABC支付了押金和保证金;此后,它按季度向ABC支付了服务费和设备费,总计约2200万美元。1999年1月,税务总局向电视台发出了《通知》第001号,要求电视台缴纳上述费用的相应税款。美国广播公司拒绝接受这一点。复议申请已提交给外国分公司,税款按包括存款和存款在内的总收入的7%缴纳。总计约150万美元。

同年8月。外国分支机构做出了维持001号通知的行政复议决定。农行因此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1年12月20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继续扣留税务局外国分支机构向电视台319号电视台“关于数字压缩电视全时卫星传输服务的签字”的费用与电视台和ABC卫星公司达成的协议“预提所得税的缴纳通知书”同时驳回了美国广播公司卫星公司的诉讼。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中国税务机关是否应向ABC征收预提税。这种分歧源于电视台向ABC支付的费用性质的差异。ABC公司认为收入属于营业利润,而中国税务机关则认为该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双方争议的焦点

(1)ABC Satellite是否获得了使用费或营业利润?

根据《中美税收协定》第11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它是特许权使用费。因为根据《中美税收协定》第11条,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使用或使用权,包括电影,电视,广播或电视广播中使用的电影和磁带的权利,以及支付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设计,模型,图纸,秘密公式或秘密程序的报酬,还包括对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或相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使用或使用权公司的情报人员支付的各种款项作为补偿。

根据《中美税收协定》第5条和第7条,ABC卫星公司将其视为营业利润。由于这些收入是多年来连续工作获得的正收入,因此应属于营业利润。由于在中国没有常设机构,因此它不应在中国纳税。

(2)这是“用途”吗?谁是卫星的“用户”?

税务机关认为,优惠的使用包括对有形和无形资产的使用,“使用”不限于有形使用。卫星转发器具有发送信号的功能。电视台需要使用ABC卫星转发器的功能才能将其信号传输到太平洋,美国和其他地区。每个应答器的部分带宽可以独立用于传输信号。根据“协议”,在正常情况下,卫星中指定的转发器带宽只能用于传输电视台的电视信号,即,这些指定的带宽是电视台专有的。带宽由卫星系统提供,电视台使用带宽的权利应视为使用卫星系统的权利。因此,该费用是特许权使用费,而电视台是卫星用户。ABC卫星公司认为,它从事活跃的商业活动,雇用人员,并使用其拥有和运营的设备向电视台提供通信服务。ABC将设备用于自己的业务,但未将设备提供给电视台进行业务。设备本身无法完成ABc从电视台收款的业务。为了操作其卫星系统和相关地面设施,需要ABC人员进行持续干预和检测。美国广播公司已花费巨资设计和发射卫星,以及安装,运营和维护地面设施。因此,ABC是卫星用户,电视台仅占用特定的分配频率。“使用”应理解为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不能扩展为“利用工业设备的功能”。

(3)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是否应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惯例?

1984年签订的《中美关于避免收入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以及《中华民国税收征管法》该法规定: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有与本法不同的规定,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处理。中国税务机关向ABC卫星公司征税。第一个适用的是“中美税收协定”。

ABC卫星公司认为,国际税收应遵循国际惯例。所得税协议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必须根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进行解释。双方的期望和解释只能参照国际征税的原则和惯例以及全球公认的协定来确定。

税务机关认为,不应遵循ABC Satellite坚持的所谓国际惯例。租赁卫星通信线路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根本没有国际限制或惯例。

的思考

(1)新兴产业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领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许多争议。主要原因是当前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以低成本获取大量信息。通信行业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边界和流动性使其无法满足当前税制的要求。它对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ABC卫星公司的税案反映了发达国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税收管辖权之间的争议。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企业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

第二。与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业相比,传统贸易具有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各国当前的税收制度普遍提倡税收中立原则,该原则要求由于企业的贸易方式不同,税收也不应有所不同。但是,电子商务和通讯业都是新兴事物,各国相应的法律框架仍在构建中,尚不完善。传统的收支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使得电子商务,通讯公司和传统贸易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公平。这将促使传统企业进入“虚拟空间”自由区。同时,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愿耗费大量税收,因此采取了新措施,导致新的税收不公。。

第三。税收损失的风险增加。电子商务免税不仅会导致营业税的流失,而且还会为纳税人提供高科技手段创造另一个机会,并为当前的税收体系合理避税提供手段。取消实体店和营业场所无需支付营业税,并为免税提供了合理合理的条件。

第四,税收转移问题加剧了。税收转移是合法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他们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税收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远期转移,后期转移和税收资本化。转发是最常见的税收方式。在这种情况下。ABC卫星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费来将税收负担转移到我们的电视台。

(3)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是否应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惯例?

1984年签订的《中美关于避免收入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以及《中华民国税收征管法》该法规定: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有与本法不同的规定,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处理。中国税务机关向ABC卫星公司征税。第一个适用的是“中美税收协定”。

ABC卫星公司认为,国际税收应遵循国际惯例。所得税协议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必须根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进行解释。双方的期望和解释只能参照国际征税的原则和惯例以及全球公认的协定来确定。

税务机关认为,不应遵循ABC Satellite坚持的所谓国际惯例。租赁卫星通信线路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根本没有国际限制或惯例。

的思考

(1)新兴产业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领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许多争议。主要原因是当前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以低成本获取大量信息。通信行业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边界和流动性使其无法满足当前税制的要求。它对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ABC卫星公司的税案反映了发达国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税收管辖权之间的争议。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企业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

第二。与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业相比,传统贸易具有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各国当前的税收制度普遍提倡税收中立原则,该原则要求由于企业的贸易方式不同,税收也不应有所不同。但是,电子商务和通讯业都是新兴事物,各国相应的法律框架仍在构建中,尚不完善。传统的收支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使得电子商务,通讯公司和传统贸易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公平。这将促使传统企业进入“虚拟空间”自由区。同时,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愿耗费大量税收,因此采取了新措施,导致新的税收不公。。

第三。税收损失的风险增加。电子商务免税不仅会导致营业税的流失,而且还会为纳税人提供高科技手段创造另一个机会,并为当前的税收体系合理避税提供手段。取消实体店和营业场所无需支付营业税,并为免税提供了合理合理的条件。

第四,税收转移问题加剧了。税收转移是合法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他们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税收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远期转移,后期转移和税收资本化。转发是最常见的税收方式。在这种情况下。ABC卫星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费来将税收负担转移到我们的电视台。

(3)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是否应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惯例?

1984年签订的《中美关于避免收入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以及《中华民国税收征管法》该法规定: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有与本法不同的规定,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处理。中国税务机关向ABC卫星公司征税。第一个适用的是“中美税收协定”。

ABC卫星公司认为,国际税收应遵循国际惯例。所得税协议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必须根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进行解释。双方的期望和解释只能参照国际征税的原则和惯例以及全球公认的协定来确定。

税务机关认为,不应遵循ABC Satellite坚持的所谓国际惯例。租赁卫星通信线路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根本没有国际限制或惯例。

的思考

(1)新兴产业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领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许多争议。主要原因是当前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以低成本获取大量信息。通信行业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边界和流动性使其无法满足当前税制的要求。它对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ABC卫星公司的税案反映了发达国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税收管辖权之间的争议。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企业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

第二。与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业相比,传统贸易具有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各国当前的税收制度普遍提倡税收中立原则,该原则要求由于企业的贸易方式不同,税收也不应有所不同。但是,电子商务和通讯业都是新兴事物,各国相应的法律框架仍在构建中,尚不完善。传统的收支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使得电子商务,通讯公司和传统贸易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公平。这将促使传统企业进入“虚拟空间”自由区。同时,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愿耗费大量税收,因此采取了新措施,导致新的税收不公。。

第三。税收损失的风险增加。电子商务免税不仅会导致营业税的流失,而且还会为纳税人提供高科技手段创造另一个机会,并为当前的税收体系合理避税提供手段。取消实体店和营业场所无需支付营业税,并为免税提供了合理合理的条件。

第四,税收转移问题加剧了。税收转移是合法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他们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税收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远期转移,后期转移和税收资本化。转发是最常见的税收方式。在这种情况下。ABC卫星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费来将税收负担转移到我们的电视台。

(3)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是否应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惯例?

1984年签订的《中美关于避免收入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以及《中华民国税收征管法》该法规定: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有与本法不同的规定,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处理。中国税务机关向ABC卫星公司征税。第一个适用的是“中美税收协定”。

ABC卫星公司认为,国际税收应遵循国际惯例。所得税协议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必须根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进行解释。双方的期望和解释只能参照国际征税的原则和惯例以及全球公认的协定来确定。

税务机关认为,不应遵循ABC Satellite坚持的所谓国际惯例。租赁卫星通信线路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根本没有国际限制或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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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兴产业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领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许多争议。主要原因是当前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以低成本获取大量信息。通信行业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边界和流动性使其无法满足当前税制的要求。它对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ABC卫星公司的税案反映了发达国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税收管辖权之间的争议。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企业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

第二。与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业相比,传统贸易具有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各国当前的税收制度普遍提倡税收中立原则,该原则要求由于企业的贸易方式不同,税收也不应有所不同。但是,电子商务和通讯业都是新兴事物,各国相应的法律框架仍在构建中,尚不完善。传统的收支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使得电子商务,通讯公司和传统贸易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公平。这将促使传统企业进入“虚拟空间”自由区。同时,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愿耗费大量税收,因此采取了新措施,导致新的税收不公。。

第三。税收损失的风险增加。电子商务免税不仅会导致营业税的流失,而且还会为纳税人提供高科技手段创造另一个机会,并为当前的税收体系合理避税提供手段。取消实体店和营业场所无需支付营业税,并为免税提供了合理合理的条件。

第四,税收转移问题加剧了。税收转移是合法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他们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税收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远期转移,后期转移和税收资本化。转发是最常见的税收方式。在这种情况下。ABC卫星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费来将税收负担转移到我们的电视台。

(3)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是否应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惯例?

1984年签订的《中美关于避免收入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以及《中华民国税收征管法》该法规定: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有与本法不同的规定,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处理。中国税务机关向ABC卫星公司征税。第一个适用的是“中美税收协定”。

ABC卫星公司认为,国际税收应遵循国际惯例。所得税协议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必须根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进行解释。双方的期望和解释只能参照国际征税的原则和惯例以及全球公认的协定来确定。

税务机关认为,不应遵循ABC Satellite坚持的所谓国际惯例。租赁卫星通信线路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根本没有国际限制或惯例。

的思考

(1)新兴产业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领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许多争议。主要原因是当前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以低成本获取大量信息。通信行业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边界和流动性使其无法满足当前税制的要求。它对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ABC卫星公司的税案反映了发达国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税收管辖权之间的争议。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企业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

第二。与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业相比,传统贸易具有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各国当前的税收制度普遍提倡税收中立原则,该原则要求由于企业的贸易方式不同,税收也不应有所不同。但是,电子商务和通讯业都是新兴事物,各国相应的法律框架仍在构建中,尚不完善。传统的收支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使得电子商务,通讯公司和传统贸易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公平。这将促使传统企业进入“虚拟空间”自由区。同时,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愿耗费大量税收,因此采取了新措施,导致新的税收不公。。

第三。税收损失的风险增加。电子商务免税不仅会导致营业税的流失,而且还会为纳税人提供高科技手段创造另一个机会,并为当前的税收体系合理避税提供手段。取消实体店和营业场所无需支付营业税,并为免税提供了合理合理的条件。

第四,税收转移问题加剧了。税收转移是合法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他们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税收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远期转移,后期转移和税收资本化。转发是最常见的税收方式。在这种情况下。ABC卫星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费来将税收负担转移到我们的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