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避税天堂主要涉及43个国家或地区,包括瑞士,列支敦士登,卢森堡,西萨摩亚,百慕大,巴哈马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在这里存放和管理的金融资产总额约为10万亿美元。全球资金的50%是通过这些避税天堂转移的。以下是一些避税天堂的简要介绍。
维尔京群岛:
摩纳哥,列支敦士登和安道尔:
目前,全球避税天堂中只有三个国家是摩纳哥,列支敦士登和安道尔,它们在信息交流方面仍进展缓慢,被OECD列为非合作避税天堂。
英属泽西群岛:
由于其宽松的法律体系而吸引了许多欧洲金融机构。其附属的诺曼底群岛为225家银行和820个投资基金提供了庇护。
百慕大:
被视为处理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最佳领域之一。在全球排名前35位的保险公司中,有16家位于这里。该岛也被认为是家族企业的最佳管理场所之一。
瑙鲁:
瑙鲁(Nauru)实行银行保密制度,不规范兑换活动,并且管理松懈。仅需25,000美元,您就可以开设本地银行。
巴拿马:
位于中美洲,可以在当地迅速注册公司,并拥有许多优惠的法律措施,可以使企业主免于担心其行为与国际法规不符的情况。目前拥有数百家银行和数千家注册公司。
2009年4月9日,“ Tax Haven”仍将存在很长时间
最近,“避税天堂”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近发布了最新的税收绩效评估报告,并公布了三个清单。第一个是“黑名单”。菲律宾,马来西亚,哥斯达黎加和乌拉圭这四个国家被包括在内,因为它们拒绝遵守国际公认的税收标准。第二个是“灰色清单”,其中包括瑞士,卢森堡,比利时等38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承诺在银行保密系统或税务信息交换方面做出努力,但实际上尚未放实施。第三份清单是“白名单”,其中包括40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实际上符合国际通用税收标准。
列入“黑名单”和“灰色名单”的某些国家和地区自然是“不高兴的”,因此并未将自己视为“避税天堂”。自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以来,“避税天堂”蓬勃发展。尽管过去的一些批评很轻松,但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已公开表示将接受制裁。很少。在刚刚结束的伦敦G20金融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同意对拒绝合作并准备实行制裁的“避税天堂”采取行动。在压力下,被列为“避税天堂”的一些国家或地区表示,他们将改变过去的做法,积极合作并按照国际税收标准行事。因此,人们预测“避税天堂”将逐渐消失。
那么,“避税天堂”会真正消除吗?我认为“避税天堂”不会在世界上消失,而且会长期存在,但是他们的日子不如从前,他们或多或少会采用一些符合国际税收标准的做法,即,适用于跨国纳税人。在为避税提供便利方面会有所融合。
首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跨国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来减轻其税收负担:逃税和避税。逃税是非法的,避税是税法中的漏洞,而不是非法的。跨国纳税人通过避税来减轻税收负担的做法将长期存在,选择使用“避税天堂”避税仍然是避税的重要方式。
其次,这次有些发达国家强烈反对“避税天堂”的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由于经济衰退和财政“紧缩”,需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来打击避税和增加税收税收;其次,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意识到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打击不合作的“避税天堂”将有助于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在一些发达国家,与逃税和避税作斗争需要避税天堂的合作。最重要的需求之一是从银行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这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保密法有影响。以瑞士为例。它的银行保密系统已经使用了近三个世纪。由于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瑞士的银行已经能够吸收世界各地的庞大资产。如果瑞士想修改其银行保密系统,一方面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另一方面,即使对相关系统进行了修改,其优惠税收政策仍然对客户具有吸引力。
再次,根据OECD的描述,“避税天堂”的主要特征是极低或没有税收,不透明的金融信息和税收系统,以及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避税和洗钱活动国家和地区提供便利并破坏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从这个描述中可以看出,“避税天堂”不是指低税区或非应税区,重点是有些国家或地区不为有税国家提供合作,也没有提供相关的税收。税务信息交换。如果“避税天堂”国家和地区在交换税收信息方面提供合作,则实施优惠税收政策以吸引客户是他们的主权。
在母子公司的管控体系中,最受关注的无疑是财务控制,因为财务数据指标是母子公司管理和控制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也是母子公司控制的核心。
母公司的集中管理基于对以下权利的财务控制: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和收益分配的最终决策权;
(2)。母公司有权规范其子公司,并且子公司执行母公司的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3)。母公司拥有监管其子公司的财务权利。
1.跨国公司避税的动机-超国民待遇引起的税收漏洞
在进行合理的财务控制之前,跨国公司将首先研究该国的国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建立适当的财务管理模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期限超过10年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免征第一笔和第二笔免税。从获利之年起第二年在第三至第五年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对于这些公司,有两种避免纳税的方法:一种是亏损,但只有两年的利润。
跨国公司不一定采用上述业务方法。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律师来研究各国的政策和政策漏洞。结合各种成本分析,他们可以进行非常合法合理的财务管理和控制,并与横向策略配合使用。执行。
2.跨国公司如何避税
在研究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避税方法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强大的财务控制与集团的整体战略和横向战略协调得很好。通过其全球集成财务控制系统,他们制定了避税政策该计划可以顺利实施。那么,他们使用什么方法避税呢?
(1)价格转移
从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来看,企业逃税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在跨境贸易中,利润通过出口高额利润转移到减免税期的企业。报告并导入低级报告。或者,已经通过减税或免税期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出口报告低而进口报告高而处于亏损或微薄的状态。就前者而言,公司逃避海外税收,这不是中国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但通常是洗钱或热钱流入该国的重要渠道。就后者而言,它损害了中国的税收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跨国企业广泛采用的这种方法应成为中国海关和税务机关关注的焦点。
例如,在河北的一家食品公司,2005年主要产品的国内销售价格为71元/纸箱,而出口价格仅为36元/纸箱。山东一家制药公司将通过海外母公司的直接定价来出口为了减少销售收入,变相掩盖实际利润,将产品的单价设定为比国内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低40元。在当前形势下,企业的上述行为不仅将成为资本外逃的渠道,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而且将成为外国指责中国以低价倾销的指责之一。
其次,在服务贸易中,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分配管理费以及转让咨询费和技术专利费来实现向国内或海外企业转移利润的目的。例如,河北第一陶瓷有限公司与其香港母公司签署了一项协议,规定其每年以其销售收入的32%支付海外咨询费。仅在2005年,它就支付了804万美元,相当于其当年利润的三倍。深圳市一培化工有限公司从2003年至2005年累计向境外分支机构支付技术转让费,服务费和商标许可费1.6亿元,占全部管理费用的56.3%,未弥补损失260的63%。万元。服务贸易支出的高比例确实令人震惊。
中国的跨国公司显然将价格转移作为实现利润转移和避税的主要手段。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控制的特征中,我们注意到,在财务管理方法上,企业集团是高度综合和预算的,预算结构和运作过程是相对复杂的。跨国公司显然对此非常了解。它们的实际操作方法非常复杂。他们经常在国外转几个圈。此外,他们还拥有用于内部财务会计的非常先进的软件系统。一些软件系统根本不由国内税务人员操作。难。
(2)资本弱化-虚假损失的渠道
在资本帐户交易方面,企业不仅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空壳公司注册将母公司的注册地点更改为离岸中心等具有税收优惠的地区,还可以将利润转移到母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通过增加股东贷款和削弱资本,也可以尽可能地免除债务利息并减少税前利润。OECD确定资本弱点的标准是,公司股权与债务资本的比率小于1:1,而美国税制的标准是1:1.5。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公司可以从公司借入外债的利息获得从税前收入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