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缴纳增值税,为17%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不同性质和不同税率的销售,贵公司将为合同承担总价200万美元的费用。销售为17%,建筑为11%,服务为6%,而6%的系统服务合同无法签订。这样,税务局检查将认为您已逃税。
这合理吗?
“系统集成费税”是指所得税。是否合理完全取决于您的利润情况。
36,000是根据144,000(14.4 * 0.25 = 3.6;如果利润为144,000,则该项目的利润率为32%
看,这是您的一般情况吗?如果估计的利润率小于32%,则您具有成本效益。
中国。会计网络学校忘记了答案:信息系统集成是通过结构化的集成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单独的设备(例如个人计算机),功能和信息集成到互连,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中为了充分共享资源,实现集中,高效,便捷的管理。系统集成使用各种集成技术,例如功能集成,网络集成和软件接口集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项目评论(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其他工程业务是指除上面列出的那些例如代办电信项目,水利项目,道路建设,疏,、钻探(钻探),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负责电信工程是指在地面或地下建造电信线路,以及代表用户为邮政和电信企业以及其他特殊项目安装电信设备。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涉及应税劳务和货物的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应视为未缴纳营业税的货物销售;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被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并缴纳营业税。
第16条规定,除本规则第7条的规定外,如果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不包括装饰服务),其营业额还应包括用于生产的原材料,设备以及其他材料和动力。项目。包括但不包括施工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电信公司为开发区提供“开发信息应用系统集成”,即对电信项目进行代办,并应缴纳营业税,并开具“建筑业”发票,作为“建筑业-其他工程业务”。建设项目中包含的原材料,设备以及其他材料和动力不是涉及建筑服务和商品以及混合销售的销售活动。
建议建造商提供设备以减少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