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尚无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不能向个人(包括雇员)借款,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的《一般贷款》(一项规定)对“企业间借款”有规定。因此,企业在雇员自愿的基础上从特定的人(雇员)筹集资金(借入)用于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是非法的。但是,企业不能强迫员工支付筹款资金,也不能强行扣除员工的工资。
非法募款是指为公众筹款,而雇员筹款是指与特定人群共同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