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方法如下:
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读者可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门》一文)。
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劳务公司如何合理避税,没有人告诉你怎么做。避税虽然没有违反现有法律法规,但其危害性却不能忽视。
1、避税行为直接导致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
2、侵犯了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使其公正性、严肃性受到影响。
3、避税行为的出现对于社会公德及道德造成不良侵害,使诚信纳税受到威胁,造成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上处于不利地位。
避税的话基本上和其他公司一样啊,服务费的税率为5.5%%,抵扣措施的话看和政府的背景怎么样了啊,一般都有反税的!
一种方法是,将收到的全部工资、保险、派遣费等做收入,然后将支付的工资、保险费等做成本,按二者的差作为营业税计税基础缴税。这样收取用工单位的各项时,全额开营业发票,支出就与一般企业一样了;
二种方法是,将收取的劳务派遣费做为收入,其他做代收代付处理,收到时做在往来账上,直接用收入作为营业税计税基础缴税。这样收取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费时,开营业发票,收到其他代收代交的费用可开结算性收据。追问:
可以把工人工资和保险费开具成是劳务费发票,可以抵国税,减少企业负担。追问:
应该是指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的比值。追问:
公司员工违法如果是职务行为,民事责任由单位负责;刑事责任由本人负责。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员工追偿。另外还要看该员工在公司的地位,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负责人等,而他的行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体现,那可能构成单位犯罪,那单位肯定也要被判处罚金,但是如果因为员工履行公务时侵权,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那么单位要承担特殊的侵权责任,但这属于民事责任,单位替代责任,说白了就是单位替员工赔偿。《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用人机制更加灵活。由于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只是一种简单的有偿使用关系,用人单位对派遣员工可以“只用不管”,从而彻底解除了员工对用人单位的依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员工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人事管理痼疾。
(2)内部竞争更加激烈。用人单位采用正式、派遣和外包几种不同层次的组合用工形式,并根据员工表现时期在不同层次上合理流动,不仅可以使较低层次员工的竞争更加激烈、员工积极性更高,而且可以使较高层次的员工危机感更强。
(3)人力资源成本更低。使用派遣员工,亦可以通过人力外包,简化职能部门,提高综合管理效益;减少招聘费用,降低招聘产生的人事成本;散客通过市场化定价,降低派遣员工的薪酬支出;适可根据经营状况,随时增减员工数量,总体降低人力成本支出。
(4)人事事务工作压力更小。派遣员工的招聘选拔、档案接转、社保缴纳、工伤处理、后勤管理、劳动关系建立与解除、劳动纠纷处理等均由派遣机构负责,不仅节约了成本,使管理更加专业、规范,而且彻底解放了人力资源部,使其能够更加专注于对核心人才的管理和服务。
(5)合理避税。我们签定人才派遣协议后,工人工资和保险费开具的是劳务费发票,可以抵国税,减少企业负担。
(6)对实际用工单位可以避免故固定期合同的风险。
(7)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和核心竞争力。
(8)降低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舒缓资金安全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高涨,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爬升,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和人才派遣则可以较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一、签定人才派遣协议后,我公司开具的发票
地税局发票:项目是劳务费,也可以是劳务管理费,可以进行税前列支抵25%%国税。
二、我们的优势
(1)用工优势:我们可以为企业解决实际的用工需求,特别是生产淡季旺季比较明显的企业最适合做人才派遣。再一个就通过做人才派遣对你们的企业减少了很多在招工方面遇到的问题。从而净化人力资源部职能减轻他们的工作,还有就是办理社会保险我们可以异地办理。
(2)政策优势:我们可以及时的向用人单位传递最新劳动政策法规资讯。我们有99个职业介绍中心和技工学校满足企业要求。保险和税收优势
(3)人才优势:公司聚集了一批稳定、高质素的拥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实践管理经验的专家。
(4)管理优势:规范化的驻厂管理和先进的科技手段,是我们为客户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派遣的保证。
(5)服务优势:多年的丰富运作经验和大量的成功案例积累,使我们具备了处理各种复杂人力资源事务的能力,以驻点管理为特色的派遣业务模式,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到培训等一系列的人力资源服务。
(6)人才派遣: 我们经过探索和创新,逐步建立起富有特色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体系,现有协作企业数十家,分布在大型工厂等多种生产服务性岗位。
三、员工工资发放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工资是由人才派遣单位发放的,用工单位支付派遣费就可以了,但如果企业要求发放工资,我们双方之间可以签定代发工资协议,但实际用人单位必须把每月的员工工资明细提供给人才派遣单位这样能确保双方的约定。从而能让工人得到实际的工资待遇。
当然,您可以根据您的需要选择适合您的业务,例如:贵公司可以不做员工派遣,只做开劳务发票(省税)或代缴一两个险种(省保险费)的业务!在全球经济危机的时刻,真诚希望我们能给贵公司带来一些实惠,减轻企业负担,帮助贵公司渡过经济难关!
嘻嘻...~~ 哥的最正点了.
那不叫合理避税。
我只能告诉你一句最明白的话。
如果但从会计的角度去避税的话,而是叫假账晕
你怎么可以这样问。
现在的合理避税从企业战略角度上来说已经是财务筹划。
现在谈到避税这个敏感的话题的时候有很多是不能说的,企业的战略方针政策就在哪。
这样不会被任何人怀疑。
国家的优惠政策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