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薪及年终奖个税如何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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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2-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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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项下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福利费也是要缴纳个税的,税局会查。

根据不同的税目,分别列支,比如工资和劳务报酬,可相互转一下,放在哪个合适,用哪个。

奖金 年终奖_一次性 税率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1、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性质的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应依据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将“第13个月工资”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企业在年底既发放“第13个月工资”也发放一次性奖金: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结合第五条的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企业既发放“第13个月工资”也发放一次性奖金,由于对“第13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关系,法律上也没有明确定义,企业可以在“第13个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中任选一个,按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的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不能选择对“第13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都按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的方法来计算。如果选择一次性奖金按国税发〔2005〕9号文来计算,“第13个月工资”就必须和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选择将“第13个月工资”按国税发〔2005〕9号文计算,则年终一次性奖金就必须和当月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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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奖金该怎么做才能合理避税

你好!

其实企业运用合理的方式为员工合理的避税,对员工也是一种福利,更是一个体现公司人文文化的一个良好手段。

工资与奖金的合理避税管理

一、弄清楚几个概念

1.合理避税——合理避税不是说要违法偷税漏税,而是说在合理的情况下如何少交税。

2.年终奖——“大家俗称的‘年终奖’其实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3.年终奖金应缴税计算公式——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年终奖适用税率确认方法——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工资与奖金的合理避税管理

5.个税临界点效应——据业内人士介绍,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个人所获取的工资类薪金所得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这个点就称为临界点,这种“多发少得“的现象,称为个税临界点效应。

6.个税平衡点——对应于个税临界点,同样也存在着一个平衡点,使得奖金增加的幅度大于纳税额提高幅度的状态,即多发奖金税后也能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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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合理避税 有哪些个人合理避税的方法

个税筹划问题,这里税点点讲解几个常用的方法,仅供参考:

1. 根据工资支付方式合理避税:目前的个税法并未对个人非货币性福利收入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可以通过减少名义收入的方式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达到能够接受的税率范围。

2. 根据五险一金扣除标准合理避税:适当提高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或者提高其他免税项目可以在工资总额税前进行扣除。拿公积金举例,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提高后,实际收入并未受影响(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然后又有比较明显的节税效果。

3. 根据优惠政策进行合理避税:当税率较难改变的时候,我们可以改变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大家可以和公司达成协议,一部分工资薪金通过福利形式发放出来,不以现金形式,因此不会被视为收入,也就没有税收。单位可以增加福利项目,比如免费交通、免费餐点,这样不给员工加薪也能减轻员工的税务负担,变相增加了员工收入。

4.个税当中,年终奖的税务筹划:年终奖是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的,也就是要把年终奖除以12个月,其商数去对照相应的税率档进行纳税。很多单位不注意,导致员工工资和年终奖比例失调,某一方过高,从而提高了全年的综合个税税率。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税收临界点。对照税率表,我们发现假如年终奖是54000元,需要缴纳5295元,假如年终奖多了1元,则需要缴纳10245元,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以上就是回答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为合理避税,本月提成与工资分开发放,采取年终奖1/12计税法。

本月提成,即年终奖或双薪

对每年的年终奖和双薪发放是年终奖累计分摊到12个月后确定税率,再计算个税,这样可比一次性征收少缴不少个税。

分摊至12个月计算能少缴个税

一次性奖金计税只许用一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规定,年度各种奖金是指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不能按照年终奖计税方法计税。对于此类奖金,应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对于你们来说,若要减轻税负,单位应尽量减少季度奖、半年奖等名目繁多的奖金发放次数,而是把这些本欲发放的奖金先在平时“记账”,然后和年终奖一起,一次性发放。

例:你年终奖为2万元(月薪大于等于3500元),以2万除以12,其得数1667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年终奖个税应纳税额为:20000×10%-105=1895(元)。

工资和年终奖放一起怎么合理避个税

年终奖的个税有专门的计算方法,全称应该叫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款的计算: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2=?对照适用税率。不和工资一起算的。

举个例子吧: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36000×15%%-125=5275元

[注:因为36000÷12=3000,所以适用于15%%的税率和125的速算扣除数]

双薪、年终奖、当月工资,在同月发放,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分2次计算,第1次先计算当月的个人所得税。第2次计算双薪、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第2次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是用一次性奖金/12后的金额的适用税率。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则适用公式“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