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合理避税,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
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你要先想清楚,企业避税的税种,其实对于企业来说,无论是发放工资,还是以报销发票的名义,支出的金额都是一样的,发放工资,企业是不承担任何税金的,只有接受工资的个人,要承担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所说的避税,不是给企业自己避税,而是给企业的员工规避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的工资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在这个前提下,企业以报销发票的方式,将一部分工资费用的性质转变为报销费用,这样就在员工拿到同样的钱的情况下,减少了个人工资性质的收入,对于员工来说自然就起到了避税的作用。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工资3000,按现行规定,起征点2000,要交税=(3000-2000)*10%%-25=75元,而如果这个人提供1000的发票,就变成费用报销1000,工资2000,税金则为零了,给个人省下了75元的个人所得税。
做这种操作,企业是有相当的风险的,肯为员工做这样的操作,说明企业很大程度上还是很维护员工权益的,虽然方式违法,但是对员工来说确实是好事。
第一种方法,是将月薪3万与年终奖综合考虑。可以将部分工资以年终奖的形式体现,对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金额进行调整后,反复测算这两种金额的比例,从而使个税整体下降。这是任何税务机关都挑不出毛病的办法,当然降税的幅度可能不会有你想象得那么多。
那么,有没有月工资3万合理避税的同时,还能大幅度提高到手工资的方法呢?
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捷税宝以你自己的名义,去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现在大多数员工与公司之间都是紧密型的雇佣关系,员工通过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获取报酬,报酬越高,工资个税也越高。而通过注册工作室(也就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和原本服务的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来获取报酬,这样的话公司和员工之间就从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原本的3万工资也变成了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款项。在不考虑社保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以省很多个税。当然这种简单的省税方法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你要选对工作室注册地,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注册落地,才能更好地享受节税。
工资个税如何合理避税?
说到个人所得税,今年最大的热点就是起征点已经上调至五千元,尽管如此,对于很多人来说依然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很多企业采取各种手段帮助员工规避个人所得税,那么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方法都有哪些呢?
下面就简单介绍几个常用到的避税方式:
1、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使名义上的收入降低;
2、工资发放尽量在税前扣除额以下;
3、纳税人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4、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个月份的收入尽量拉平;
5、多缴“三险一金”;
6、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发放。
这些都是企业常用到的工资个税如何合理避税的方式。可能有人会说,企业多发工资,少上报不就行了嘛,何必那么麻烦。在这里需要说明一下,非法逃税和合理避税是有很大区别的。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随便有个想法就去付诸实施,这样的风险是企业承担不起的。
国家没有规定最高工资限额,肯定不能用福利费冲抵。
一般情况下没有涉外收入无法合理避税,除非想偷税漏税另当别论。
你好!
其实企业运用合理的方式为员工合理的避税,对员工也是一种福利,更是一个体现公司人文文化的一个良好手段。
工资与奖金的合理避税管理
一、弄清楚几个概念
1.合理避税——合理避税不是说要违法偷税漏税,而是说在合理的情况下如何少交税。
2.年终奖——“大家俗称的‘年终奖’其实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3.年终奖金应缴税计算公式——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年终奖适用税率确认方法——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个税临界点效应——据业内人士介绍,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个人所获取的工资类薪金所得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这个点就称为临界点,这种“多发少得“的现象,称为个税临界点效应。
6.个税平衡点——对应于个税临界点,同样也存在着一个平衡点,使得奖金增加的幅度大于纳税额提高幅度的状态,即多发奖金税后也能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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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用的方法有:1、工资的分期、延期或提前发放,避免某个月份的工资过于集中,尤其是月度绩效、年度绩效、年终奖等,可以平时预发,然后在季末或年末统算;2、将工资性收入转化为福利,实质上的提升员工总收入,如提供住房、提高公积金标准、购买商业险、免费医疗、报销费用、发放实物等;3、提高允许税前扣除部分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