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阴阳合同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2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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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2-2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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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税签订二手房阴阳合同,二手房阴阳合同是否有效

当然有效。那是交税,过户用的网签合同呀。税务局,房管局都认可的当然有效。

合同 避税_二手房 阴阳

二手房阴阳合同对谁有利?卖方还是买方,还是中介?

你和中介、卖方签的应该是你们真实成交的价格,而在房管局签订的价格会更低一点,缴税和开购房发票是按照低的那个价格来的,这样交易的税费就会比较少,就是通俗说的做低合同价避税。

如果发生了不能解决的问题,一般是按照房管局的那份来的,因为你是为了逃税而操作的,这本身就不合法的,当然你可以说是装修补偿款,不计入房价的。

风险的话是房东方的风险大过于客户方的,因为所省的税费有两个税都是属于房东的,而且价格的高低对房东方的税费影响大,对于客户方的税费反而差不了多少,他应该担心高于你。

在现在的二手交易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因为国家可以规定税费、税率,但是没有办法规定房子卖多少钱,我们这边审税前会有个核价的过程,就是怕价格写太低,只要不低于他们规定的最低评估价就可以了,因为做低合同价的情况太多了。

你和中介签的是包干协议,你的税费是按照成交价正常给的,那做低合同价后应该是会节省一部分的,你心里清楚并在接受的范围内就可以了,你想想如果无利可图,中介为什么要跟你签包干协议呢?

唯一对你不利的就是以后你出售的时候要交差额营业税的话,是按照你做低后的价格来算差额的,不过以后也是可以要求客户方出税费的,而且到时候政策也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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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二手房交易“避税”风险

由于中介公司素质良莠不齐,个别小中介公司提出的二手房交易“避税”方案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 [b]近4万元高额税费使买主放弃购房[/b] 在国企工作的李先生于1998年在洋桥附近购得一套房改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两居室,一家三口居住,但最近李先生想把自己年迈的父母接过来居住,这样也便于照顾。五口人住在两居室里显然环境差了些,为此,李先生决定把房屋出售,然后到郊区购置一套大三居来改善居住环境。今年4月,李先生把房屋委托给某经纪公司代为出售,李先生报价为5300元/平方米,总价为39.75万元。 6月20日,李先生与在私企工作的刘女士初步达成购房意向。但在计算应缴纳税费时双方陷入了尴尬局面,李先生的房屋虽是1998年购买的,但其产权证上的时间却是2004年,恰好在两年内出售房屋全额征收营业税的范围内。而且从6月15日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开始与房产过户挂钩,朝阳、东城已开始试点。 经过计算,该房屋如果上市交易,李先生应该缴纳营业税1.9875万元,即39.75×5%%=1.9875(万元);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售房款-住房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合理费用)×20%,即(39.75—75×4000元/平方米-合理费用)×20%=1.95万元。面对这将近4万元的高额税收,买卖双方都不愿意承担,经过一个小时的谈判,最后终于以买方放弃购买而告终。 [b]中介公司推出“合理避税”服务[/b] 针对上述情况,京城不少中介公司提出了所谓的“合理避税”方案:以租代售、租售同步、延迟交易过户等。 其中,以租待售比较常见,即:如果业主出售的是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房屋(时间以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为准),按规定是要全额征收营业税的,为了二手房交易“避税”,买卖双方可以先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买家先以租房的形式居住在该房屋内,等到购房时间超过2年期限后,买卖双方再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另外,在一些交易中,有人二手房交易“避税”还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的方法避税,买卖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针对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采用以区域指导价来计算销售价的方法,以此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另一份是真实的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是按照双方交易的实际成交价格签订的。 [b]认识二手房交易“避税”风险[/b]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京平律师提醒,作为二手房交易的双方必须意识到所谓二手房交易“避税”存在着不小的法律风险。 王律师称,现实中某些所谓二手房交易“避税”手段,实为交易双方以所谓“合法的形式”减少或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交易双方采取“以租代售”方式减少或规避应纳税款的行为,对于交易双方都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对于“出租人”(实为出卖人)而言,承租人拥有随时解约的权利,若“承租人”(实为买受人)在租赁期内由于经济状况、房屋价格等因素不再承租房屋的,请求解除双方所签租赁合同,出租人出售房屋目的即无法实现。 对于二手房交易“避税”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链家专业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避税”对卖方来说存在的风险是,买方很可能以在房地局备案的合同为要挟,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要求卖方降低房屋出售价格。二手房交易“避税”对于买方来说存在风险是,如果在过户前缴纳了房款,而卖方违约不卖,却只赔付以给房地局签订的合同中表示的价格,买方没有充分证据,会遭受大额损失。

今天在易搜房产网看到“二手房交易未网签 阴阳合同可避税”。到底阴阳合同是怎么一回事的?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买卖房屋的时候有两份合同。第一份是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上面是真实的房屋交易价格,在建委是没有备案的;另一份是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是在建委网站上签署的合同,是有备案编号的,上面的成交价格是作为建委存档及过户前交税的依据。例如说你全款买了套200万的房子,按理说你应该按200万的价格缴税,但是如果你网签合同的时候,提交的价格是80万(必须大于等于房屋所在地的区域知道价格),你就可以按80万的价格缴税了。这算是合理避税。

二手房如何做阴阳合同

二手房做阴阳合同危险很大,不推荐为避税而签订阴阳合同,做阴阳合同需跟中介与买方协商而定。

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