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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给整个公司开具转移发票?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产权转让无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定:企业的所有产权是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和因此,劳动力的行为,涉及企业所有财产权转让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整体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也不会开具国家税收发票。
问题:一家公司从事汽车维修,最近转移了全部资产
(国税函〔2002〕420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规则,
增值税的范围是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进口货物。企业所有产权的转移是企业整体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力的转移。因此,涉及企业全部财产权转让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文件,请检查您公司的实际情况,以确定您是否需要支付增值税。
企业转让须缴纳以下税款: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1.项目转让涉及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的支付。
2.企业的整体资产转让意味着企业无需解散并将其所有业务活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而接受企业资本来换取替换表权益(包括股票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法人股股东从其所有业务活动或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购买股份公司的股份。
企业的整体转让应按照以下原则征税:
1.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企业产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回应》:企业产权转让是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务的整体转让。转让价格不仅取决于资产的价值,还取决于企业的不动产销售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企业产权的转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关于转让无增值税企业全部产权问题的回应》(国税函〔2002〕420号):企业所有产权的转让是对企业全部产权转让的行为。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工。因此,涉及企业全部产权转让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内,不征收增值税。
2.印花税和应付的土地增值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执行细则:企业的整体转让是企业所有财产的所有权转让,应按印花税的五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产权转让建立的文件,但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按印花税免征。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即房地产的转让)的转让法定增值税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不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