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那么股权转让税的转让涉及哪些税呢?
(1)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双方均需支付印花税。印花税按合同价的十分之一收取,税负低。
(2)增值税:只有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企业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的转让缴纳相应的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以上两项不再赘述,其次是股权转让税的支付
(3)个人所得税:拥有股份的个人被转让给个人或企业,并以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股权实体企业向个人或企业的转让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上面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相对较重,是主要的股份支付税。我们如何实现合理的税收节省?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已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发布了一系列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经济开发区也已发布了财政退税政策,例如江西萍乡,浙江宁波,天津武清和霍尔果斯。在其他地方也有良好的税收优惠政策,股权转让的总体思路是:在税收萧条中通过个人股份转让建立独资企业;需要预先计划公司股份转让,以在减税中建立有限合伙制并享受减税税收优惠。值得一提的是,该政策规定,天津武清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20%的税率征收,其他地区的超额累进税率为5%至35%的5级税率。或使用少数民族政策,西部大开发,三峡移民政策,国家级扶贫政策,旧革命根据地政策等,以及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个人股权转让是指转让个人所得中的余额权益减去物业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就应税收入而言,这实际上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利润额,或者仅在保费转让的情况下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扣转让,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转让股权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在个人股东溢价股权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所得-投资成本转让费)×20%=应缴个人所得税。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纳税的特殊情况。 1994年,1996年和199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暂时征收股票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1996年股票转让收入的通知》。《关于暂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对股票转让个人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的所得收入应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1.防止双重征税:采取先增资再转移的方式,避免双重征税。2.增加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成本是金融业通常的经营方式。 3.首先上市,然后转移股权以避免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股票转让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1996年股票转让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的个人转让收入”可以确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大企业的自然人股东而言,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它不仅可以筹集资金,还可以从外壳中取出。4.非法签订阴阳合同避税是不可能的,而且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根据《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第四条第二款如果税基很低(例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并且没有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考每股净资产或对应于权益比例的净资产份额由个人股东持有”。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实际上是一种逃税行为,可能导致民事诉讼,行政处罚和严重的刑事责任。
1.用“正当理由”实现股权的低价转让
根据67号文第10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根据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同时,第十三条指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被认为是合理的:
①能够出示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重大影响,其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股权低价转让;
②继承或转让股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他们可以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关系证明,并承担对转让人的直接支持或维持义务受抚养人或受抚养人;
③有关法律,政府文件或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材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真实,并且不能以内部方式转让公司职工持有的股份。从外部转移;
④股权转让双方可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况。
可以看出,低价股权转让需要符合法定情况。从本质上讲,本条与第10条的“公平贸易”并不矛盾。它也是使交易价值更加现实,但在实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中,在正式审查比实质审查更重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上述政策提供足够的证据和材料,并实现较低的价格转让。例如,在当前国内外背景下,煤炭等能源公司经营困难,相关转让人可以借鉴上述第一条进行规划;对于家族公司的内部股份转让,他们可以通过第二条进行计划;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第3条具有很大的规划空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在内部以“较低价格”转让;第四条赋予税务机关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并为某些企业提供某些计划空间。需要提醒的是,这种计划方法的应用仍然面临着实际税收将通过纳税调整的风险。
2.适当使用“批准”方法
67第11条规定了四种验证权益转让收入的方案,并阐明了三种验证方法;对于股权转让的原始价值,第十七条规定:“不提供股权的单独转让完整和准确的权益原始价值证明。如果权益的原始价值不能正确计算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批准权益的原始价值。 “但是,对于验证方法,没有给出具体规定。实际上,授权是交给地方税务部门的例如,从以往的做法来看,陕西省税务局将对验资报告,银行询价函,银行存款日记,实收资本(股本)账簿记录,公司章程等进行审核比较。原始值。,海南省根据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15%)批准应税费用。
因此,对于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某些行业(例如房地产等),如果以上述方式批准的费用大于实际费用,则可以将该方法应用于税收筹划减少应税收入。但是,由于批准的申请情况通常是在会计帐簿和相关的税收计算凭证不完整的情况下,因此,转让的股权公司将面临受到有关会计制度和《税收管理法》处罚的风险。
3.更改被转让公司的注册地点,并争取税收优惠或补贴
为了吸引投资并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国家和地方各级已出台了一系列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已出台了财政退税政策。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股权的转让是“财产转让”的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20%。各个地区发布的地区性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退税政策实际上降低了实际的税负负担率。自2010年以来,出现了所谓的“鹰潭模式”和“灵芝模式”,以减少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许多股权转让方已经成功地避免了税收,涉及金额达数十亿美元。
使用税收优惠或财务报酬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通常如下:第一步,将转移公司的注册地址更改为目标区域,并相应地调整业务范围以满足特定的需求。政策要求。政府签署有关书面协议;第二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税收和业务变更,并缴纳税款;第三步是根据当地政策和双方之间的协议将部分税款退还给转让人。但是,这种方法目前面临某些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