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了避免与已经工作10年的员工签订长期合同。
的高管表示,解雇和重新雇用后,可以重新签订合同1-3年,避免与某些员工签订长期合同。
是为了规避新的《劳动法》。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不是很有用,因为判断一个人的工作生活不仅仅是看合同。这不仅是商店欺凌,也是自欺欺人。
因为沃里克的“辞职门”是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时产生的,因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谣言是为了逃避劳动法(签订十年定期合同),但是华为绝对不只是这个简单的主意!例如:主要媒体都在讨论“辞职门”事件,这是否也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一楼也有人说:恢复了员工的工作热情,等等...
这些只是华为“辞职门”的一些可见效果!那看不见的...
如果雇主口头说要解雇您,您将在收到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公章)之前准时上班,或要求雇主给您书面通知。如果雇主只说你明天不上班,那你就不会来。那时,雇主会说没有人说过您将被禁止上班,几天没有工作,而您将自动离开。
请注意保留雇主要求您移交给某人的书面通知和移交清单。这些是您在侵犯权益时依法接管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雇主没有向某人发出移交通知,则可以认为不需要移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终止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未按时付款,包括欠款,工资扣减和加班费,则可以根据《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和第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进行处理。区别在于前者可以直接索赔,而后者只能在劳工部门下令索赔后才能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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