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增值税改革”试点之后,鉴于广告行业中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计算基础相差很大,因此对广告行业中的纳税人实行了特殊的税收规定。
广告公司A在2013年8月完成了1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业务,并向广告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月,广告发布者B支付了30万元的发布费,广告公司C支付了50,000元的发布费。那么,广告公司应如何计算甲公司的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呢?
甲公司应付的增值税
提醒:(1)如果C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则C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用作A的进项税来抵消销项税。A应付的增值税为
扣除问题。
计算文化事业的建设成本
一家广告公司本月获得了广告服务收入,其价格和税金总计为人民币100万元,
取得广告客户B开具的总值3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取得税务机关代C开具的总值50,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文化建设费用开票
提醒:(1)C公司提供的是否应纳税
代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您本人开具的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计算开票销售额时扣除价格的依据,开票销售额为65万元。计数和支付文化事业
费用。(2)如果提供给A的C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发票以外的其他文件),则A的开票销售金额为70万元
(100-30)。(3)如果A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获得B和C签发的一般增值税发票,账单销售额仍为65万元(100-30-5),与A相同。
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都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