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可以尽可能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2.推迟或预支每个月的工资收入;
3.可以在允许的税收减免之前尽可能安排工资;
4.改善员工福利并减少名义收入:例如,通过非货币支付方式为员工提供伙食,员工宿舍,班车和其他福利,以增加员工的公共福利支出;
5.公积金是根据工资基数支付的;
6.合理的年终奖金避税方法:纳税人获得的季度和年度奖金可以分配到数月,作为月薪收入分配以计算税金;
7.发票报销:(包括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和所发生的伙食费)实际,合法和有效的发票应根据实际支出报销;
8.将捐款用于减税和避税;
9.选择资产分散的理财产品来避税。
1.这是逃税行为,是非法的。无论是创造更多的人还是多次支付工资以实现避税,都是违反法律的。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根据个人税法,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根据税务文件缴税。
第二,合理的避税渠道:
1.不应缴纳的税款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国外补贴等实际上与公司在办公过程中与生产和运营相关的支出有关,而与个人收入无关。然后,您需要过帐发票,报销,并且不要将其计入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根据工资支付税款,并且每月分配工资分配平衡(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份纳税文件中),例如:将年终奖金放入一份月在内部,有可能提高几种纳税等级,并且无形地支付更多税款。如果在几个月内共享,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