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购过程中实际支付的现金与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用作收购收益
在股权收购合并企业向合并企业或其股东支付的购买价格中,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不高于 对于20%合并的已付股权的面值(或已缴足股本的账面价值),公司对合并后企业所有资产的应税成本的接受必须基于原始账面净值确定 合并后的企业。
那么,甲公司如何处理3亿元和2亿元之间的差额呢? 乙公司的资产价值是否可以计入3亿元? [答案]就会计业务处理而言,属于《企业会计准则(2006)》,本准则所规定的业务合并业务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首先,购买股权后,B公司幸存下来,这属于母公司...
一,股权收购的概念
指由一个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购买另一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由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的对价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结合。
股权支付,是指在公司或者控股公司的重组中,由购买或交换资产的一方以对价支付的形式;
非股权支付是指持有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有价证券,股票,固定资产,除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本和股份以外的其他资产和债务的一种支付形式。
股权收购的一般税收处理
股权收购是指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与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转换。涉及的主要税收问题是股权转让是否有收入以及是否应缴纳所得税。
企业取得股权时,如果被购买方通过股权转让产生收益,则个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上市股权除外),法人股东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扣除。
规定企业进行的股权收购交易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被购买方应当确认股权和资产转让的利得或损失;购买方购买权益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有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以上税收待遇称为一般税收待遇。
三,股权收购的特殊税收待遇
(1)它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不旨在减少,免除或延迟纳税。也就是说,除税收优惠外,企业进行的一系列资产交易也具有合理的经营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分立的资产或权益比例达到规定的比例;
(三)重组资产在企业重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改变其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一个企业收购另一家企业的实际经营资产后,必须继续经营该资产,并在收购后连续十二个月从事该资产的先前业务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的股权支付款额达到规定比例的;
(5)在公司重组中获得股权支付的原始大股东,在重组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