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进项税11000
增值税改革期间,消费税机动车不得抵扣进项税。由于购买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因此在销售时按适用的税率收取费用是否合理?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商品实行低税率,简化增值税政策方法的通知
财税[2009] 9号
二,继续实行以下简化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不得抵扣进项税:
(1)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物品,应当执行下列政策:
1.出售《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可抵扣进项税的二手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应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并按简化方法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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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付增值税=当期可抵扣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0X17%(销项税)
1.7(购买零件可抵扣进项税)
购买2台机器设备,价值分为1.5、18,000(2009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不得扣除进项税)
。 由于仓库火灾,损失了50,000元的零部件(对于第2条中购买的零件,损失的50,000人民币的进项税额将转出),即(1.7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