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房地产企业预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为:企业收到预售款项时,由于不符合收益确认原则,收入就没有了。已确认,但已作为预付款计入预付款。当房子移交给买方时,再次确认收入。对于预售收入,应交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按规定,房地产企业直接反映应抵扣税款,当实现销售收入时,将预付税款转入企业税金及附加。
会计:
(1)Xxxx在当年收到了预售房屋付款
借:银行存款xxxx
贷款:预先收到的帐户-xxxx
(2)预付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营业税款-xxx
应付税款和费用-应付城市建设税-xxx
应付税款-教育费附加-xxx
应付税款-应付土地增值税-xxx
贷款:银行存款xxx。
(3)支付管理人员的薪水,商务娱乐和广告费用
借款:行政费用-薪金xx
管理费用-商务招待费用xx
销售费用-广告费用xxx
(4)于年末,根据账面价值与税基之间的差额对预收款进行递延所得税处理。
借款:递延所得税资产xxx
贷款:所得税费用xxx
Ø收到预付款时
银行博士存款[已收款项]
铬。预收账款
Ø申报和支付预付税款和费用时
【第22步逐步规定了练习】
博士应缴税费-预提增值税[预收款÷(1 + 11%)×3%]
应付税款-预付税款和费用-城市建筑税[预付增值税×7%或其他适用税率]
-教育附加[预付的增值税×3%]
-地方教育补助金[预缴增值税×2%]
-土地增值税[(预付款-预增值税)×2%或其他适用的预征税率]
铬。银行存款
【建议分两步练习】
预先收到帐户后,请确认提前付款的义务
应付税款博士-预付款税-增值税[预付款÷(1 + 11%)×3%]
-城市建设税[预缴增值税×7%或其他适用税率]
铬。预付应交增值税
-建筑税
-补充教育
-本地教育附加费
-土地增值税
申报和缴纳预付款时
博士税费预付增值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将收取房款税
在营业税期间,房地产企业提前收到房屋付款时,会在营业税义务期限内到达并在房地产所在地申报营业税。营改后,房地产企业已预收房款,不满足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间,只需要在房地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即可。但是,如果开具了预收发票,则到了纳税义务时间,需要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增值税。当然,许多地方政策现在都要求不给发票开具发票或声明发票。的。最终确认收入后,需要累计增值税。如何反映业务的实质,帐目是否一致,会计简单易行。让我谈谈我的观点。以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为例,选择一般纳税计算方法:
1.预付款111万元及发票
借款:银行存款111
贷款:已开具预付款发票111
2.不动产所在地的预付增值税
借款:未缴税款的增值税3(111÷1.11×3%)
贷款:银行存款3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
应付税费=预付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如果采用一般税率计算方法,则税率以适用的11%税率计算;如果采用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则按5%的税率计算税额。
3.在组织所在地的声明
借款:其他应收款预缴税款11(111÷1.11×11%)
贷款: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
文件依据:财税2016年第36号文件规定,当发生纳税义务时,应在开具发票之日开具第一张发票。如果开具发票,应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增值税。
说明:至于房地产公司的预收款,许多地方政策通常要求不开具发票或开具零税率的发票,或仅预缴税款而不进行报告。在这些情况下,不需要上面的输入。后续条目无需注销。相反,它将在一起宣布纳税义务时处理帐目。本文主要涉及提前申报发票时的双重征税的会计处理。
请注意,这里的“其他应收款”是我个人的建议。原因是,如果预先收到的帐户被抵消,则预先收到的帐户不会被征税。一个是不容易调和,另一个是很混乱。这也是实践中的教训。当然,您也可以选择适合您公司的处理方法。
4.进项税额20,000元。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2
贷款:应付帐款等2
5.结转未缴增值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9(11-2)
贷款:应交税款,未付增值税9
说明:房地产企业在收到预收发票时已达到增值税应纳税额。作者认为,此时可以扣除与预收款相对应的土地付款。一起处理,结果是一致的,特此说明。
6.支付增值税
借入:应缴未付的增值税6(9-3)
贷款:银行存款6
应支付的增值税= 11-2 = 90,000元;预付3万元,还款6万元,共付9万元,并核对履约情况。
7.假设房屋收入为333万元,实现收入。
借款:应收帐款333万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300
贷款: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3
借入:预先收到帐单的帐户111
贷款:应收帐款111
说明:应收款和应收款相互冲销,这是笔者的个人建议,主要是因为事后需要冲销因房屋收据而重复产生的增值税,并且可以根据预先收到的帐户余额查询支票关系。
8.扣除土地付款差额经
计算得出的可扣除的土地扣除额为33.3万元。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增值税改革中增加的销项税额)3.3(33.3÷1.11×11%)
贷款:主要业务成本-土地成本3.3
9.核销双值增值税
借款:其他应收款预缴税款-11
贷款: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
可以利用以下公式:
冲销的税额=(预收款的期末余额-预收款的期初余额)÷1.11×11%=(0-111)÷1.11×11%= -11
如果(发票)预收款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则意味着应提取增值税。
说明:尽管收入为300万元,销项税为33万元,但只能开具发票222万元(333-111),销项税为22万元。因为之前已开具发票111万元。申报单上的销项税额为22万元,账目上的销项税额也为22万元,与账目报表一致。
10.结转未缴增值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18.7(33-11-3.3)
贷款:未付的应税增值税18.7
支付增值税:
借款:应交税金-未付增值税18.7
贷款:银行存款18.7
会计处理: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3-进项税2扣除额3.3 = 277,000元;
预付的增值税3 +增值税支付6 +增值税支付18.7 = 277,000元
检查并匹配。